臨夏州農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州 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州農業局
  • 所在地區:臨夏州
  • 屬性:政府機關
  • 職能科室:5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二)研究並提出我州貫徹落實農業產業政策的具體意見,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戰略性 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研究並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 價格、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農業的條例 、規章草案。
(三)按照州政府統一部署和要求,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並指導其 組織實施;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 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基本農田保護、耕地使用權流轉和集體資產管理;調節農村經 濟利益關係,參與農村稅費改革;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四)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 責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建設;參與研究和協調農產品市場、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 建設和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發展;組織協調菜藍子工程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 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參與組織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 物物種資源和環境的保護與管理;負責保護野生植物工作。
(六)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建議;負責農業 科研、技術推廣和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新技術、新品種引進推 廣計畫;組織科研及重大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管 理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組織實施農業產業技術標準;負責農產品及名優特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 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州內生產 、進口及經營的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組織、監督對州內植物檢疫工作,負責對疫情的發布、監測、控制並組織撲滅;負責 農藥藥檢工作;負責農業生產的查災、抗災、救災工作。
(九)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研究提出農產品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議。
(十)指導縣(市)農業行業的業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工作及局屬企業改革;監督局 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 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一)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農牧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農業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1、人事秘書科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文電、政務信息、 新聞宣傳、提案(議案)辦理、保密、信訪、檔案和保衛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的報 告和檔案;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局機關並管理局屬單位人事、勞動工 資、勞動保險和機構編制;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及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年度考核和 獎懲工作;負責全州農業行業技術幹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職務聘任工作;負責全州農業系 統工人的技能培訓、鑑定和認等工作;指導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承辦管理局屬單位領導 班子 的工作;協調監管局系統老幹部的服務管理及待遇落實、福利供給工作;負責機關後 勤服務工作。
2、發展計畫與市場信息科(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研究提出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的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 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方案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 ;負責相關農業法律、法規的執法和監督工作;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 檢驗和登記;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組織農業植物內檢工作;研究提出糧食安全的 有關政策建議和措施;組織實施綠色食品標準和無公害生產,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認證工作;指導菜藍子工程的實施及信息發布;負責農情信息工作。
3、科技教育科(州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
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建議;承辦實施科教興 農戰略的具體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工作;組織重大農業科研項 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農業科技成果,負責農業科技進步獎的申報、行業評議工作;制定引 進推廣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的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指導農 用地、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業環境保護工作, 促進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宣傳 ;指導農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農業教育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學會工作。
4、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村穩定和完善承包責任制和經營體制, 組織實施農業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工作;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 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調節農村經濟利益,參與農村稅費改革;組織對農村經濟 、農民收入情況的調查、統計與監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
5、計畫財務科
研究制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農業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改造 、重點生產基地建設、重大生產建設項目的計畫管理與 實施;組織篩選、論證和申報重大農業建設項目並指導實施。參與研究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 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的政策建議;負責編制農業各項經費及本部門各項經費的預 算、決算;監督管理局管各項資金的使用;指導農業行業和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局屬 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農業系統財會人員培訓。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州農業局1998年核定行政編制18名,現核定行政編制14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科級幹部職數8名,紀檢組科級幹部職數1名。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保留1998年核定的後勤事業編制3名。
另核定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3名。

其他事項

1、州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州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核定事業編制19名,其中:主任由一名 局長兼任,副主任2名(科級)。
2、州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設在州農業局,日常工作由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承擔。

地理位置

地址:新華街33
臨夏州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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