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回族自治州扶貧開發辦公室,主要從是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關於扶貧開發和“兩西”建設的各項方針、政策,提出本地區相應的實施辦法。制定扶貧開發和“兩西”建設中長期規劃,編制扶貧開發和“兩西”建設年度計畫,提出實現規劃、計畫的具體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協調拔付財政扶貧資金和“兩西”建設專項資金。負責扶貧項目的論證、篩選、審查和匯總上報;負責對各項扶貧建設項目進展情況、資金的使用情況跟蹤檢查。配合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扶貧資金的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和檢查。加強對全州扶貧開發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和辦法等工作。
職能調整
1、全州農業綜合開發的工作職能劃出,交州財政局。
2、全州農業機械化行政管理的職能劃出,交州農機局。
3、原負責研究制定全州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交給州農業局。
4、巨觀指導全州農林牧副漁各業的生產、加工和流通,引導產業結構調整的職能,交由農口各有關局承擔。
主要職責
(二)制定扶貧開發和“兩西”建設中長期規劃,編制扶貧開發和“兩西”建設年度計畫,提出實現規劃、計畫的具體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協調拔付財政扶貧資金和“兩西”建設專項資金。
(三)負責扶貧項目的論證、篩選、審查和匯總上報;負責對各項扶貧建設項目進展情況、資金的使用情況跟蹤檢查。
(四)配合審計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扶貧資金的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和檢查。
(五)加強對全州扶貧開發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和辦法,為州委、州政府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六)負責制定全州科技扶貧規劃、計畫;負責全州貧困地區鄉村幹部和農民適用技術能手的培訓;搞好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搞好全州貧困狀況的監測統計,並及時向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通報情況。
(七)負責全州貧困地區向省外、疏勒河、引大入秦和縣內的移民安置工作,制定移民的規劃和計畫,協調解決移民遷出和安置中的有關問題;協調落實移民資金並檢查使用情況;有計畫的開展貧困地區勞務輸出工作。
(八)負責全州社會幫扶工作、加強對扶貧工作的宣傳,銜接中央、國家有關部委、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及全州黨政機關幫扶工作,協調辦理有關事宜。
(九)負責全州扶貧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加強扶貧信息交流工作。
(十)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各縣扶貧辦、移民辦的工作,形成上下一致、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扶貧工作機制。
(十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業生產和發展農村經濟的政策法規;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於全州農業農村經濟的各項方針、政策,緊密結合本地實際,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提出發展農村經濟的思路和辦法,為州委、州政府當好參謀。
(十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州小康建設規劃、發展計畫, 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州農村小康工程建設。
(十三)負責制定全州農業高新技術園區建設和農業產業化建設的長期規劃和發展計畫,提出相應的組織、技術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資源科學、合理、綜合利用的總體規劃和計畫;預測、監測農業資源消長動態,促進農業生態環境良性循環,實現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
(十五)管理臨夏州農業學校。
(十六)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扶貧辦、省農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人事秘書科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擬定機關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工作進展報告、請示;擬定機關各 項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扶貧辦(農辦)承辦的各種會議的組織工作;督促各科、室,各縣扶貧辦(農辦)對上級領導授權交辦的事項、批示的落實並作出報告;負責承辦人大、政協有 關提案;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檔案、車輛管理、安全、保密、信訪、精神文明建設、機構 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貧困縣的鄉村幹部培訓。
2、扶貧開發科(扶貧信息網路中心)
負責全州扶貧開發工作;擬定扶貧開發年度計畫;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評估、審定、協調上報和組織實施工作;檢查各類扶貧資金、項目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參與“兩州一地”扶貧基金的計畫編制、評估、審查、上報和實施工作;總結扶貧工作中的典型經驗。負責搞好全州 社會幫扶工作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調整安排幫扶單位及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實施;加強對扶貧工作的宣傳;協調聯繫中央、國家有關部委,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及全州黨政機關幫扶工作事宜;統計收集幫扶工作實績,起草幫扶工作有關材料;負責幫扶先進單位及個人評審;承擔慰問幫扶單位、幫扶人員、召開幫扶工作會議等事宜,承擔信息網中心的職責任務。
3、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科(小康建設辦公室)
綜合反映全州農村經濟運行動態,分析形勢,研究提出和制定增產增收措施;編制支柱產業建設規劃;參與研究解決農村流通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推進產供銷一體化進程;參與農村防災抗災、減災和生產自救工作;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制定 全州農業高新技術園區建設和農業產業化建設的長期規劃和發展計畫,提出建設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開展監督檢查和組織驗收工作。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及時掌握生產建設進展,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承擔州小康建設辦公室職責,負責全州小康建設。
4、計畫財務科
負責擬定全州農村經濟、扶貧開發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匯總協調農村各業和扶貧開發的年度計畫;參與項目評估、論證、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下達農業、扶貧計畫和資金;調查了解全州農業、扶貧資金投入情況,監督、檢查計畫項目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效益;參與制定 增加農業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措施、辦法。
現任領導
人員編制
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保留1998年核定的後勤事業編制3名。
其他事項
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科級 幹部職數2名。
負責編制兩西、老困縣易地移民安置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移民安置方面的建設項目,參與項目審定,指導項目實施;負責向省外、疏勒河、引大入秦和境內移民安置的組織落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移民資金,協調解決移民安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2、核定扶貧信息網路中心事業編制5名。
3、從原農委農業綜合開發人員中調3名工作人員到州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