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務局

臨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務局是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州委、州政府在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2、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臨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辦法》,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有關法規條例的貫徹落實。
3、研究提出有關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臨夏州有關宗教事務管理的法規條例,組織開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4、研究宗教理論和政策;組織開展對我州宗教問題的綜合調查,研究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5、組織協調宗教方面的有關對外宣傳、交流與合作,管理有關涉及宗教方面和局系統的涉外事務;組織、接待國內宗教團體的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開展宗教方面友好往來,組織管理伊斯蘭教的朝覲工作,做好國外宗教界人士來訪接待和對外宣傳工作,抵制境外宗教勢力的滲透。
6、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7、管理和監督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8、在宗教界深入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9、管理州級各宗教團體,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按照各宗教特點開展工作和生產自養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負責有關宗教書刊的審查工作。
10、協助地方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披著宗教外衣進行的破壞活動和其他犯罪活動。
11、指導和檢查全州各縣(市)宗教工作部門的業務工作。
12、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宗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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