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願動詞

簡介,含義,語法功能,根源,從屬,詞類劃分,

簡介

含義

能願動詞,也叫“助動詞”,能用在動詞語、形容詞語前面表示客觀的可能性必要性和人的主觀意願,有評議作用。例如:
表示可能:能 能夠 會 可 可能 可以 得以
表示意願:願意 樂意 情願 肯 要 願 想要 要想 敢 敢於 樂於
表示必要:應 應該 應當 得(dei) 該 當 須得 犯得著 犯不著 理當
表示估價:值得 便於 難於 難以 易於

語法功能

1,能願動詞不能直接帶體詞性賓語,但可以加上謂詞性詞語形成述賓結構。
2,能願動詞可以單獨回答問題,但不能重疊,不能帶動態助詞(著,了,過),但有些能願動詞可以用在“不~不”和“~不~”的格式中。例如:
能——不能不/能不能
要——不要不/要不要
會——不會不/會不會
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應該——不應該不/應該不應該
3,能願動詞常在句中做狀語,例如:我們要認真對待。(“要”是能願動詞,常做狀語)。
但是與作狀語副詞不同,如上第2點所提到的。它有“V不V”式和“不V不”式。

根源

從屬

能願動詞屬於現代漢語中詞類劃分中實詞里的動詞

詞類劃分

按照漢語語法的老傳統,詞可以先粗略的分出實詞虛詞
實詞再細分為名詞動詞形容詞區別詞數詞量詞副詞代詞以及特殊實詞擬聲詞嘆詞
虛詞再細分為介詞連詞助詞語氣詞
其中動詞劃分為動作動詞、心理活動動詞、存在變化消失動詞、判斷動詞、能願動詞、趨向動詞、形式動詞。其中判斷動詞、能願動詞、趨向動詞是三類較特殊的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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