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類型 基本性質 能力結構的基本性質是多元的——不是一種能力而是一組能力,其基本結構也是多元的——各種能力不是以整合的形式存在而是以相對獨立的形式存在。而現代社會是需要各種人才的時代,這就要求教育必須促進每個人各種智力的全面發展,讓個性得到充分的發展和
張揚 。
1.
言語 -語言智力(verbal-linguistic intelligence)。是指對外語的 聽、說、讀、寫的能力,表現為個人能夠順利而高效地利用語言描述事件、表達思想並與人交流的能力。
2.
音樂 -節奏智力(musical-rhythmic intelligence)。是指感受、辨別、記憶、改變和表達音樂的能力,具體表現為個人對音樂美感反應出的包含節奏、音準、音色和旋律在內的感知度,以及通過作曲、演奏和歌唱等表達音樂的能力。
3.
邏輯 -數理智力(logical-mathematical intelligence)。是指運算和推理的能力,表現為對事物間各種關係如類比、對比、因果和邏輯等關係的敏感,以及通過數理運算和邏輯推理等進行思維的能力。它是一種對於理性邏輯思維較顯著的智力體現。對數字,物理,幾何,化學,乃至各種理科高級知識有超常人的表現。是理性的思考習慣著;一些數學家,物理科學家往往這個方面的智力點數都不低!在偵探、律師、工程師、科學家和數學家身上有比較突出的表現,例如相對論的提出者
愛因斯坦 。
4.
視覺 -空間智力(visual-spatial intelligence)。是指感受、辨別、記憶、改變物體的空間關係並藉此表達思想和情感的能力,表現為對線條、形狀、結構、色彩和空間關係的敏感,以及通過平面圖形和立體造型將它們表現出來的能力。同時對宇宙,時空,維度空間,及方向,等領域的掌握理解,是更高一層智力的體現。是有相當的理性思維基礎習慣為依託的前提的。
5.
身體 -動覺智力(bodily-kinesthetic intelligence)。是所有體育運動員,世界奧運冠軍們必須具備的一項智力。運用四肢和軀幹的能力,表現為能夠較好地控制自己的身體,對事件能夠做出恰當的身體反應,以及善於利用身體語言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的能力。
6.
自知 -自省智力(self—questioning intelligence)。是指認識洞察和反省自身的能力,表現為能夠正確地意識和評價自身的情感、動機、欲望、個性、意志,並在正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評價的基礎上形成自尊、自律和自制的能力。客觀,公正,勇氣,自信的建立基礎,因為人最看不清的就是自己,俗話說:你最難戰勝的就是你自己!可見這個對手很強大。
7.
交往 -交流智力(interpersonal intelligence)。是指與人相處和交往的能力,表現為覺察、體驗他人情緒、情感和意圖並據此做出適宜反應的能力。也是情商的最好展現。因為人和人的交流就是靠語言或眼神以及文字書寫方式來傳遞。
8.
自然觀察 智力(naturalist intelligence)。是指認識世界、適應世界的能力,是一種在自然世界裡辨別差異的能力,如植物區系和
動物區系 、地質特徵和氣候。對我們自己身處的這個大自然環境的規律認知,如歷史,人體構造,季節變化,方向的確立,磁極的存在,感知靈性空間的超自然科學能力,能適應不同環境的生存能力;
9.
存在 智力(existential intelligence)。是指陳述、思考有關生與死和終極世界的傾向性,即人們的生存方式及其潛在的能力。
能力結構理論 因素構成理論 能力的結構問題是現代心理學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課題,分析能力結構的因素對於深入理解能力的本質,合理設計、進行能力測量,科學地擬訂能力培養的原則,都有重要的意義。
1.
二因素說 。本世紀初,英國心理學家和統計學家斯皮爾曼提出了能力的二因素說(1904年)。這個學說認為,能力是由兩種因素構成的,一個是一般因素,稱為G因素;一個是特殊因素,稱為S因素。G因素是每一種活動都需要的,是人人都有的,但每個人的G的量值有所不同;所謂一個人“聰明”或“愚笨”,正是由G的量的大小決定的。由此,斯皮爾曼認為,一般因素G在智力結構中是第一位的和重要的因素。
特殊因素S因人而異,即使是同一個人,也有不同種類的S,它們與各種特殊能力如言語能力、空間認知能力等相對應,每一個具體的s只參加一個特定的能力活動。完成任何一種活動,都需要由一般能力因素G和某種特殊的能力因素S共同承擔。比如,言語能力由G和S構成;空間認知能力由G和S構成。
斯皮爾曼用一般因素G來解釋不同測驗間的相關。他指出,不同測驗測的總是一般因素G和某種特殊因素S,既然各測驗都含有G因素,那么它們就必然有一定相關。
2.
群因素說 。.群因素說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塞斯頓經運用由他創造的另一種因素分析方法對能力因素進行處理而提出的。塞斯頓反對斯皮爾曼的強調一般能力的二因素說,而是認為:任何能力活動都是依靠彼此不相關的許多能力因素共同起作用的,因此,可以把能力分解為諸種原始的能力。
塞斯頓對56種測驗的結果進行了因素分析,最後確定了7種原始的能力,即詞的理解、言語流暢性、數字計算能力、空間知覺能力、記憶能力、知覺速度和推理能力。
二因素模型 塞斯頓用這7種基本因素構造了一個智力測驗。按他本人的理論,既然任何能力都由這7種不相關的原始能力共同起作用,那么關於這7種原始能力的測驗結果之間應當是毫不相關的。但塞斯頓並未如願以償,結果發現,所謂的7種原始能力之間仍有一定的相關,並不是完全獨立的。後來,塞斯頓及其追隨者們又做了大量的補充工作。但人們已意識到,要找出所謂“純”的基本因素,似乎是不可能的。
能力究竟是一種一般性的單一因素呢,還是多種特殊的不相干的能力因素的混合物?基本上可以認為:能力的結構中,確有一些特殊的成分對某些特殊的能力活動起特定的作用,但也還有某種一般的能力,它對所有的能力活動都起著必要的作用。
三維結構模型 1967年,美國心理學家吉爾福特提出智力
三維 結構模型。他認為,智力結構應從操作、內容、產品三個維度去考慮。智力的第一個維度是操作,即智力活動過程,包括認知、記憶、發散思維、聚合思維、評價5個因素;第二個維度是內容,即智力活動的內容,包括圖形、符號、語義、行為4個因素;第三個維度是產品,即智力活動的結果,包括單元、門類、關係、系統、轉換、蘊含6個因素。把這3個變項組合起來,會得到4×5×6=120種不同的智力因素。吉爾福特把這些構想設計成立方體模型,共有120個立體方塊,每一立方塊代表一種獨特的智力因素。
智力三維結構模型 1971年,吉爾福特將智力加工內容維度中的圖形分為視覺和聽覺兩部分,智力因素為150種。1988年,他又將智力活動過程中的記憶分為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兩部分。至此,將智力分為180種元素。
吉爾福特 的智力三維結構模型,是當前西方比較流行的一種智力理論。它對我們認識智力結構的複雜性、把握各智力要素之間的關係、啟發我們對智力結構進行深入細緻的討論,都具有積極意義。
層次結構理論 20世紀60年代,英國心理學家弗儂提出了能力的
層次 結構理論。他認為,能力是按等級層次組織起來的,最高層次是一般因素,相當於斯皮爾曼的G因素;其次是言語一教育能力和操作一機械能力兩大因素群;第三層是小因素群,如言語一教育能力又可分為言語因素、數量因素等;最後是特殊因素,相當於斯皮爾曼的S因素。
弗農智力層次結構模型 其實,弗依的層次結構理論是在斯皮爾曼的G因素和S因素之間增加了兩個層次,是斯皮爾曼二因素論的深化。
三元智力理論 當代美國心理學家
斯騰伯格 從信息加工心理學的角度出發,提出了
三元智力理論 。他認為,智力理論可分為三個分理論:①情境分理論,闡明智力與環境的關係;②經驗分理論,闡述智力與個人經驗的關係;③成分分理論,揭示智力活動的內在心理結構。其中,智力成分結構有三個層次:①元成分,是高級管理成分,其作用是實現控制過程,包括在完成任務過程中的計畫、鑑別和決策;②操作成分,其作用是執行元成分的指令,進行各種認知加工操作,如編碼、推斷、提取、套用、存貯、反饋等;③知識獲得成分,學會如何解決新問題,如何選擇解決問題的策略等。
三元智力理論是現代智力理論的代表之一,它與當代認知心理學的發展產生了契合,使智力理論的研究有了突破性進展,不再局限於傳統的因素分析方法,為今後的智力理論與實踐的研究指出了一條可行之路。
多元智力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
加德納 認為,現行智力測驗的內容,因偏重對知識的測量,結果是窄化了人類的智力,甚至曲解了人類的智力。按照加德納的解釋,智力是在某種文化環境的價值標準之下,個體用以解決問題與生產創造所需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7種能力:①語言能力,包括說話、閱讀、書寫的能力;②音樂智力,包括對聲音的辨識與韻律表達的能力;③邏輯數理智力,包括數字運算與思維思考的能力;④空間智力,包括認識環境、辨別方向的能力;⑤身體運動智力,包括支配肢體以完成精密作業的能力;⑥內省智力,包括認識自己並選擇自己生活方向的能力;⑦人際智力,包括與人交往且和睦相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