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抗癲癇藥物綜合症

(兔唇,裂齶,心臟缺陷,小頭畸形,生長發育遲緩,異常面容和指(趾)發育不全),在妊娠期服用抗癇藥物的女性癲癇病人其所生的孩子中,發病率為4%.在常用的抗癇藥物中,卡馬西平的致畸作用看來最低,但亦只是稍低而已;丙戊酸鹽的致畸作用可能最高.不過,因為在妊娠期如果出現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癲癇發作有可能導致胎兒的損傷與死亡,一般還是主張在妊娠期繼續使用抗癇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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