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資金,是“借入資金”的對稱。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償還的資金。西方私營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股東的投資及企業的未分配利潤。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是國家財政撥款及企業的內部積累。另外,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結算時間上的客觀原因而經常地、有規律地占用的應付款,如應付稅金、應交利潤、預提費用等定額負債,在財務上亦視同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參加周轉。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是股金、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專用資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有資金
- 對稱:借入資金
- 概念:可以自行支配使用的那部分資金
- 構成: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