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入資金是“自有資金”的對稱。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借入並需償還的那部分資金。西方私營企業的借入資金,主要是銀行借款、應付款及企業發行的公司債券。在我國,借入資金主要是:(1) 為解決生產經營正常需要的定額流動資金的銀行借款;(2) 為解決企業超定額物資儲備、發出商品及基本建設投資等所需資金而向銀行的借款;(3) 企業在供應、銷售及內部結算過程中,臨時占用一部分應付、預收資金,如應付貨款、應付工資、預收貨款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借入資金
- 外文名:borrowed fund
- 主體:銀行借款
- 對稱:自有資金
- 要求:企業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