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借入資金是建設銀行按照規定向人民銀行借入的資金和同業拆藉資金。按照國家規定建設銀行向人民銀行實行按旬繳存部分資金,如發生資金不足,可以向人民銀行借入一定數額的資金。按借入資金的時間長短可分為:年度借款、季節性借款、日拆性借款和再貼現款。建設銀行各級行處,在資金髮生臨時不足時,還可以向其他專業銀行拆藉資金。
建設銀行應設定屬於資金來源性質的“借入人民銀行資金”和“同業拆借”等科目核算。按借入資金時間長短和拆借行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借入 (拆入) 資金時記入“收 (貸)”方,歸還 (拆出) 資金時記入“付 (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