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縣工業信息科技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推進工業強縣建設,組織研究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由國家和省安排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
(五)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參與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經紀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推進建設生態強縣有關工作;協調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承擔軍民融合、國防科學技術等工作。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監管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等配套服務體系建設;協助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縣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協調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二)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制定科技發展規劃,提出相應政策,組織推進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十三)指導全縣各行業科技項目開發、新技術、新成果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協調有關部門抓好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負責各級科技計畫項目的審核推薦和實施管理。
(十四)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開展科技型企業評價、認定等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推動落實科技型企業扶持政策。
(十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轉化科技成果、推廣先進技術,組織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培訓和科技服務工作;參與科普場館、科普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運行監管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縣人民科學文化素質。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股)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綜合、信息、機關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重點工作督辦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參與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巨觀戰略問題的研究及重要目標的制定;組織研究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參與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系統內財務工作和資產管理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工業企業遺留相關資金的發放,制定部門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二)運行監測協調股(規劃與投資股)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運行調節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跟蹤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工業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縣重點支持企業名單;負責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民營經濟綜合、協調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發布相關信息;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協調推進鄉鎮企業發展有關政策落實等工作;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由國家和省安排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編制重點產業、產品調整方案;定期發布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經濟技術協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市場行銷,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產品展銷活動。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等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省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並實施管理;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首台(套)產品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申報工作;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創業服務工作,指導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爭取相關資金支持企業創業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管理幹部、企業中層以上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落實省、市有關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負責開展人才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展校企對接;指導培訓基地建設。
(三)節能與安全股(信息化管理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相關示範工程建設;負責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工業能源消費控制目標,監測、分析和發布工業能源消費態勢,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監察;監督管理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具體工作;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以及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等方面統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監管工作。組織貫徹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及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相關工作;參與指導工業園區發展;負責推進落實相關政策,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研究擬訂鼓勵支持的政策措施;配合協調推進央企與地方企業的合作、重組,協調推進地方企業改組與兼併,協調推動重點行業的相關企業組建產業聯盟。負責小微企業的管理、指導和服務。提出改善各類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和引導相關政府產業投資基金與社會資本投資各類企業;推動全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上市融資的相關工作;引導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各類企業。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負責擬訂行業發展戰略、技術規範和標準,提出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軟體服務業各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軟體、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相關新興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配合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參與推進電信普遍服務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統籌指導全縣工業領域信息安全。
(四)信訪與人事股
負責系統工業企業遺留問題及基層職工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實施綜合管理及重大事項進行巨觀指導;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幹部檔案、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系統內中級職稱初審及高級職稱初審申報工作。
(五)科技股
負責全縣科技發展調查研究,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科技進步法律法規及科技創新相關政策。參與全縣科技推廣、科技攻關、新產品開發等科技項目管理;組織技術交流、成果推介、招商對接等活動,做好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跟蹤服務工作,推動科技進步和產業最佳化升級;謀劃儲備科技項目,並做好國家省市科技計畫項目的初審和推薦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負責科技情報的收集整理和技術市場統計工作。
(六)科普股
整合科技資源,建立和發展縣鄉科普網路,利用縣鄉村三級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開展“科普之冬”、“科技活動周”等送科技下鄉活動,進行新技術、新品種、新工藝的推廣套用與技術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村科普示範創建工作,負責科普示範基地、示範戶、農技協會的歸口管理和業務指導,發揮其在農村產業調整和社會化服務體系中的作用;推進科普示範基地建設、科普興村計畫和科普惠農工作實施,並幫助相關單位爭取各類科普政策和資金支持;推薦優秀科技帶頭人、科技項目、科技成果,參與評選和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