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肇州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州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祝三街3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縣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城市管理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提出全縣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投資計畫建議。參與全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論證。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三)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業(綜合執法、園林綠化、供熱、道路橋樑、供水、排水、燃氣、物業、市容環衛、數字城管、照明亮化、廣告、景觀河湖及露天市場,下同)發展規劃,按照規劃制定年度建設、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四)負責擬訂全縣城市管理行業管理規劃、產業政策、工作(作業)標準和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城市管理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成果技術鑑定和套用推廣;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全縣城市管理行業收費標準,並監督和管理行政事業收費和資金使用。
  (五)負責管理全縣數字城管監督指揮系統建設;負責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指揮、督辦,並對責任單位進行考評。
  (六)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比。
  (七)負責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建設及養護工作。
  (八)負責行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道路橋樑、數字城管、供水排水、供熱、燃氣、物業、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照明亮化、景觀河湖以及露天市場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監督檢查權、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權等行政權力。
  (九)負責許可權內的供熱許可證審批、新建擴建改建供熱工程審批、燃氣經營許可、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相關事項許可、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審核等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承辦建設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後五年內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內挖掘的審批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綠地占用挖掘賠償費和樹木砍伐賠償費的行政徵收工作。
  (十)負責對行業特許經營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和綜合評估,提出改進措施,公開特許信息。
  (十一)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二)負責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銷售食品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由相關部門負責);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未經當事人同意向住宅、交通工具和個人散發廣告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三)負責集中行使住建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四)負責對全縣露天市場設定和日常管理。
  (十五)負責指導各社區、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開展與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統籌全縣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道路停車位、市政停車場進行劃設和建設,組織做好道路停車位、市政停車場的動態管理。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承接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部分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訪、檔案管理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重要工作的協調、督辦;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策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和應急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人事勞資、職工社會保障工作,承擔職工考勤考核、工資套改核定、職工聘任、人員調配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系統業務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制定信訪工作責任制,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負責信訪案件和事項的接待、受理、交辦、轉辦、轉送和督辦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對本部門和下級行業部門信訪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組織城市管理系統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12319熱線和數字城管指揮系統的維護、運行;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宣傳、紀檢等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和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黨委文電工作、宣傳教育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管理和專項資金申請、使用、監管;負責編報年度專項費用預算、部門預算、資金計畫及財務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局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財務收支管理、監督檢查;負責公積金、收費票據及證件管理工作;負責統計資料的收集與上報;參與項目的招標、採購工作;參與契約的審核和歸檔管理;負責基建工程結決算管理和執行,配合完成審計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對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法規、規章執行情況和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各類契約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完善執法程式和執法文書等;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負責行政應訴和其他案件的審理和應訴代理;負責執法隊伍的執法監督、證件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方面的信訪投訴,糾正不當執法行為;負責執法的檔案管理;負責許可權內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公用事業管理股)。負責擬訂城市管理行業(園林綠化、市容環衛、道路橋樑、數字城管、供熱、燃氣、供水、排水、物業、戶外牌匾廣告、照明亮化)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城市管理工作考評、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比。負責對各社區、企事業單位、小區開展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負責與城市管理相關的業務協調、規範制定、調查研究。
  擬訂城市供排水、燃氣、物業的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行業專項規劃、防災減災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市供排水、燃氣、物業服務能力建設、設施運行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的行政監督、檢查、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確定供水、排水、物業方面的收費標準;指導監督行業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行使行業的行政權力。

辦公地址

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祝三街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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