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39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98號決議》是2002年3月15日安全理事會第4494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398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398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日期:2002年3月15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2000年5月17日第1298(2000)號、2000年7月17日第1308(2000)號、2000年7月31日第1312(2000)號、2000年9月15日第1320(2000)號、2001年3月15日第1344(2001)號和2001年9月14日第1369(2001)號決議、2001年2月9日(S/PRST/2001/4)、2001年5月15日(S/PRST/2001/14)和2002年1月15日(S/PRST/2002/1)主席聲明、以及過去關於衣索比亞與厄利垂亞間局勢的所有有關決議和聲明,
還回顧安全理事會2002年2月21日至25日派往衣索比亞和厄利垂亞的代表團於2002年2月27日提出的報告(S/2002/205),
重申所有會員國對衣索比亞和厄利垂亞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的承諾,
還重申雙方均須履行國際法、包括國際人道主義法、人權法和難民法規定的義務,並確保聯合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紅十字委員會)和其他人道主義組織所有人員的安全,
重申大力支持厄利垂亞國政府和衣索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政府於2000年12月12日在阿爾及爾簽署的《全面和平協定》(S/2000/1183),以及此前於2000年6月18日在阿爾及爾簽署的《停止敵對行動協定》(S/2000/601)(以下合稱《阿爾及爾協定》),
還重申大力支持秘書長及其特別代表通過斡旋等方式在執行《阿爾及爾協定》方面不斷提供的幫助,
重申大力支持聯合國衣索比亞和厄利垂亞特派團(埃厄特派團)在執行任務和推動和平解決爭端方面所發揮的作用,
還重申大力支持非洲統一組織(非統組織)衣索比亞和厄利垂亞聯絡團(非統埃厄聯絡團),並請非統組織秘書長繼續該組織對和平進程的全力支持,
審議了秘書長2002年3月8日的報告(S/2002/245),
1. 決定按照第1320(2000)號決議授權的部隊和軍事觀察員人數,將埃厄特派團的任務期限延至2002年9月15日;
2. 表示滿意並期望即將根據《阿爾及爾協定》達成邊界問題的最後法律解決,在這方面並歡迎雙方最近發表聲明,重申邊界委員會即將作出的劃界裁定(下稱“裁定”)是具有約束力的最終決定;
3. 讚揚雙方迄今在執行《阿爾及爾協定》方面所取得的進展,包括繼續遵守臨時安全區規定,以及與聯合國製圖員合作採取步驟,準備一旦邊界委員會宣布裁定就加以執行;
4. 籲請雙方在埃厄特派團進一步執行任務時迅速給予全面合作,嚴格遵守雙方間協定的文字和精神,並就執行邊界委員會的裁定與秘書長特別代表密切商討,包括迅速與埃厄特派團商討標界所需的排雷計畫;
5. 強調必須確保迅速執行邊界委員會即將作出的裁定,同時維持該裁定所涉各個地區的穩定,並鼓勵雙方考慮進一步的實際方式方法以開展與執行裁定有關的協商,或許通過適當加強軍事協調委員會和(或)在《阿爾及爾協定》保證者、調解者和見證者的支持下作出其他安排;
6. 還強調根據《停止敵對行動協定》第14條,安全安排仍然有效,因此,通過臨時安全區實現的部隊隔離安排仍然至關重要;
7. 強調依照邊界委員會的裁定移交領土和民政權力以及人口遷移和部隊調動,都應根據《全面和平協定》第4.16條的規定,通過聯合國安排的對話和方式有條不紊地進行,而不應採取任何單方面的行動;
8. 還強調埃厄特派團將繼續執行任務直至標界完成為止;
9. 強調決心支持雙方執行邊界委員會的裁定,並請秘書長儘快向安理會提出建議,說明埃厄特派團如何能在邊界標定過程中發揮適當作用,包括為標定邊界進行排雷,同時考慮到邊界委員會的裁定、雙方的貢獻、埃厄特派團的能力以及聯合國支助衣索比亞和厄利垂亞邊界劃定和標定信託基金現有的資源;
10.再次籲請厄利垂亞,雖有事先通知程式,仍應給予埃厄特派團充分的行動自由,以監測部隊的重新部署,公布臨時安全區內其民兵和警察的人數、兵力和配置,並同秘書長締結《部隊地位協定》;
11. 敦促衣索比亞依照在這方面的承諾,向聯合國排雷行動協調中心澄清已經提供的資料;
12.表示 關切在為埃厄特派團建立阿斯馬拉與亞的斯亞貝巴之間直接高空航線方面沒有取得進展,並再次呼籲雙方本著妥協精神與秘書長特別代表一道解決這個問題使各方共同得益;
13. 呼籲雙方根據《日內瓦四公約》和《阿爾及爾協定》,在紅十字委員會主持下,不再拖延地釋放並遣返所有餘留的戰俘和被拘留的平民;
14. 還呼籲雙方採取其他措施,為雙方的利益在兩國人民之間建立信任,促進和解,包括根據《阿爾及爾協定》給予彼此的國民人道待遇;便利難民、國內流離失所者和復員士兵可持續地重返社會;推動地方一級的跨界接觸,以解決爭端,重建社區關係;以及促進兩國各級民間社會之間的進一步對話,如宗教領袖最近進行的對話;
15. 鼓勵雙方作出安排,使埃厄特派團能在任務區向有關民眾分發資料,說明兩國邊界劃定和標定情況,以及聯合國在這方面的作用;
16. 還鼓勵雙方集中注意經濟重建和發展以及改善兩國關係,以造福所有人民並促進區域和平和安全;
17. 鼓勵《阿爾及爾協定》保證者、調解者和見證者繼續支持和平進程,並請各國和國際組織支持該進程,包括在最大程度上履行責任,阻止軍火流入該區域,並且向支持衣索比亞和厄利垂亞和平進程信託基金、衣索比亞和厄利垂亞邊界劃定和標定信託基金以及聯合國2002年聯合呼籲進程提供捐助;
18.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4494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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