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概要
聯合國大會第377號決議,即所謂“為和平而團結”(Uniting for peace)決議,是1950年美國在聯合國提出的一項決議。決議的內容是,在聯合國安理會成員國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由聯合國大會授權採取行動維持國際和平。不同於由安理會通過的行動,聯合國大會所通過的行動更多地具有象徵意義而不是實際力量。由於任何措施均由安理會負責最後實施,反對者可以在安理會設法阻止維和部隊的派遣。美國之所以引入這項決議主要是想繞開蘇聯的否決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大會第377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377
- 決議標題::聯合一致共策和平
- 決議號數::A/RES/377(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