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和管理,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聊城市實際,制定的辦法。
2020年4月13日,《聊城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印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印發日期:2020年4月13日
- 施行日期:2020年6月1日
《聊城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和管理,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聊城市實際,制定的辦法。
2020年4月13日,《聊城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印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和管理,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聊城市實際,制...
《山東省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山東省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傳承弘揚英烈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更好發揮烈士紀念設施褒揚英烈、教育後人的紅色資源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年10月18日...
聊城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於2021年6月18日聊城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2021年7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文物保護和管理,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辦法》規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應當用於各級烈士紀念設施主體建築區域及各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單位辦公場所;可以用於烈士紀念設施宣傳標牌、宣傳單、畫冊、書籍、記錄本、獎章、證書等印刷品及宣傳品,有關烈士紀念設施宣傳保護的專題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網路平台以及與英烈褒揚工作有關的各類公益活動等;不得...
東昌府烈士陵園位於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閆寺街道辦事處鳳凰集村北, 始建於1946年,占地20餘畝。歷史沿革 1946年,由堂邑縣委和程堂七區區委主持,在冀魯豫七軍分區司令員趙健民直接指揮下建立的烈士墓。1948年,築先縣(今東昌府區)政府對墓地進行了平整,樹立了紀念碑(紀念碑在“文化大革命”中遺失)。2013年5...
承擔全區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烈士上報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
西寺烈士陵園位於山東省莘縣王奉鎮西寺村,抗日戰爭期間,包括反戰日兵原廣見在內的許多八路軍傷病員犧牲並安葬在這裡。歷史沿革 2010年10月,西寺烈士陵園修建。主要建築 西寺烈士陵園現有烈士墓200座,安葬烈士190名。西寺烈士陵園,由正門、紀念廣場、紀念堂、紀念碑、烈士墓組成。正門前有5米高、10米寬的“...
魯西北革命烈士陵園位於莘縣大王寨鄉東丈八村西北隅,距離莘縣縣城約 20公里,始建於1945年,座北朝南,南北長740米,東西寬170米,占地188.7畝,是聊城地區最大的革命烈士陵園。紀念設施主要由門樓、紀念塔、紀念室、烈士墓組成。1999年4月,被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紀念設施 陵園坐北朝南,由門樓、紀念碑、...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2021年3月訊息,近日國家文物局、退役軍人事務部聯合印發《關於充分用好革命文物資源及烈士紀念設施服務黨史學習教育的通知》。該《通知》指出,革命文物資源及烈士紀念設施是中國共產黨非凡奮鬥歷程和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的歷史見證,是黨員幹部和人民民眾學習黨的歷史、發揚紅色傳統、傳承紅色...
冀南區抗日烈士陵園位於山東省聊城市莘縣大王寨鎮楊莊村 ,占地5.2畝。主要建築 建有古式大門、四面圍牆全是防鏽鐵柵欄,陵園內安設56座烈士臥碑。開國大將陳賡之子、陳知建將軍題寫的“冀南抗日根據地烈士紀念碑”矗立在陵園中央。碑身高1.8米,底座高1.6米,總高3.4米。陵園內北側建有古樸莊重的烈士紀念廳,...
《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著力推進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而制定的法規,是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檔案。2019年9月,《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方案》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實施。發布背景 2019年...
《意見》明確,要強化部門協同,推進規範管理。按照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利於保護、便於利用的原則,有序逐步推進烈士紀念設施統一歸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管理。依託英雄烈士保護部門聯動協調製度,明確部門責任、整合業務資源、消除管護盲區,推動形成保護管理合力。《意見》強調,要夯實基層基礎,實現長效管護。對烈士紀念設施...
通知要求,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檢察機關依託專項行動,建立英烈保護常態化協作機制,對有關情況進行研判處置,檢察機關可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等設立公益訴訟英烈保護聯繫點。各地對專項行動發現的問題要建立台賬、掛賬督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要將英雄烈士保護法普法宣傳和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政策制度宣傳貫穿專項行動,...
退役軍人事務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中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境內外烈士紀念設施規劃設計,烈士遺骸搜尋鑑定,烈士事跡和遺物收集整理,以及開展相關國際交流合作等工作,為褒揚紀念工作領域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失蹤烈士遺骸搜尋發掘以及鑑定分析、烈士事跡編纂、烈士遺物收集整理、宣傳教育等...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8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服務管理工作,規範服務內容,提高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褒揚烈士、教育民眾的功能。根據《烈士褒揚條例》和《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烈士...
烈士紀念塔 烈士紀念塔為烈士紀念設施的一種。烈士紀念設施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紀念烈士專門修建的烈士陵園、紀念堂館、紀念碑亭、紀念塔祠、紀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設施,並將烈士紀念設施劃分為國家級、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四個等級。
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確需更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批准後公布,並報國務院備案。 [1] 保護標誌及標識牌 2023年9月,為維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莊嚴肅穆形象,規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的使用,退役軍人事務部同步印發《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使用管理辦法》,重點明確了烈...
烈士骨灰堂 烈士骨灰堂為烈士紀念設施的一種,烈士紀念設施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紀念烈士專門修建的烈士陵園、紀念堂館、紀念碑亭、紀念塔祠、紀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設施,並將烈士紀念設施劃分為國家級、省級、設區的市級、縣級四個等級。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識牌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識牌,是銘刻保護標誌和烈士紀念設施相關內容的標識牌。內容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識牌銘刻保護標誌和烈士紀念設施相關內容。用途 用於標示烈士紀念設施基本信息,整體簡潔明了,體現烈士紀念設施的莊嚴與肅穆。
臨清市烈士陵園位於山東省聊城市臨清市東興街385號,占地21.8畝,修繕於2012年2月。歷史沿革 2012年2月開始,歷時7個多月,對臨清市烈士陵園進行了維修改造,烈士陵園按照園林風格設計、建設。主要建築 院內建有烈士紀念堂、紀念碑、紀念亭,東側有烈士墓44座(2021年6月)。社會活動 臨清市烈士陵園現為臨清市...
2020年,被市委宣傳部評定為全市第三批市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社科聯第八批市級社會科學普及教育基地,是東阿縣已建成的最高標準規範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措施 設區的市級烈士紀念設施、市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旅遊信息 地理位置:山東省聊城市東阿縣大橋鎮南侯村。
這些烈士紀念設施雖然安葬、紀念著不同時期的烈士,但所弘揚的熱愛祖國、忠於人民、無私奉獻、敢於犧牲的烈士精神是一脈相承、永志紀念的,是我們緬懷先烈、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長征路的重要精神力量。民政部在公布名單的同時,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規範服務內容,提高管理水平;紮實做好英烈事跡發掘...
蘇村烈士陵園,位於山東省聊城市莘縣張寨鎮蘇村,占地30畝,是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沿革 2010年10月,蘇村烈士陵園修建。主要建築 陵園主要由紀念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紀念亭、紀念館、烈士墓等五部分組成。人民英雄紀念碑高19.44米,寓意莘縣1944年解放,底座四周雕刻的是以蘇村阻擊戰為主題的浮雕,紀念碑兩側...
高唐縣烈士陵園建於2001年,位於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匯鑫街道辦事處東街村155號,占地20畝。歷史沿革 高唐縣烈士陵園,建設於2001年。2011年,按照上級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的要求,充分利用縣烈士陵園現有規模,投資80萬元對陵園內進行改造擴建。主要景點 烈士陵園內有紀念堂一座、烈士英明碑一座、半圓廣場1處。旅遊信息 ...
第八條 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財政部、民政部將對各地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搶救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第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民政部門可依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第十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民政...
省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名錄由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會同退役軍人工作、黨史史志等部門提出建議名單,報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對已經確定為文物、烈士紀念設施的紅色文化遺存,直接納入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名錄建議名單,報本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名錄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
主要普查管理的對象:一是全國縣級以上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單位,二是未列入縣級以上管理保護的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未列入縣級以上管理保護的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主要包括散葬烈士墓,零散烈士紀念碑、亭、塔、館、堂、雕塑等以及部隊和有關部門建立的未移交民政部門管理的烈士紀念設施。工作意義 烈士紀念設施是黨和政府為“...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服務規範》是2013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2年12月31日,《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服務規範》發布。2013年5月1日,《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服務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民政部優撫安置局、山東省民政廳、濟南革命烈士陵園。主要起草人:鄒銘、楊國英、馬飛雄、李樹峰...
高唐縣琉寺鎮徐廟烈士陵園位於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琉寺鎮徐廟村,始建於1946年6月。歷史沿革 1946年6月茌平縣政府、原茌平七區抗日公所將烈士遺體遷葬於徐廟,並在埋葬處建亭樹碑,建成烈士陵園。1979年,徐廟烈士陵園被列為高唐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措施 2001年被定為聊城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事件 1939年2...
中央財政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修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助。第九條 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應當免費向社會開放,供公眾瞻仰、悼念英雄烈士,開展紀念教育活動,告慰先烈英靈。前款規定的紀念設施由軍隊有關單位管理的,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實行開放。第十條 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