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市中國小課程設定等辦學行為的通知

走讀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國小不超過6小時,中學不超過8小時;睡眠時間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少於9小時,高中不少於8小時。不允許變相增加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含課外活動時間),不允許提前住宿生的起床時間或推遲晚自習結束時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市中國小課程設定等辦學行為的通知
  • 發布部門:聊城市教育局
  • 發布文號:聊教字〔2010〕21號
  • 發布日期: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各縣(市、區)教育局、開發區社發局,市直各高中: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教學常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營造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良好環境,促進我市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課程設定的規定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0〕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學校課程設定等辦學行為進行重申和界定,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嚴格規範課程設定
全市中國小要嚴格按照國家、省關於課程改革和課程管理的規定要求,積極推進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三級課程管理體系建設。要按規定的課程計畫,開足開齊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國小按每周30節、國中按每周35節安排課程表),不得隨意提前結束課程,不得提前學習下一學期課程,不得擠占體育、音樂、美術、品德、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勞動技術、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及課外活動時間等課時用於其他學科教學。
二、嚴格規範教學用書
要嚴格按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學用書目錄選用、征訂教材。教輔材料必須堅持學生自願購買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校園向學生推銷省定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書刊和音像製品。嚴禁學校和教師動員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學習資料、教輔材料,並從中牟取私利。
三、嚴格規範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和作業量
不安排教師輔導學生晚自習,更不得利用自習時間講授新課,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制學校不得安排學生上晚自習。要大力開展“陽光體育60分”活動,寄宿制學校要組織學生上早操,確保學生在沒有體育課的當天,集體鍛鍊不少於1小時,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國小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除語文、數學外不留書面家庭作業,語文、數學書面作業每天不超過1小時;國中書面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高中布置作業要涵蓋所有學習領域且總量不超過2小時。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的家庭作業。嚴禁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四、嚴格規範法定節假日
要嚴格遵守規定的假期起止時間,學校不得利用法定節假日、雙休日組織學生集體上課。各縣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統一制定本轄區中國小的工作日誌,不允許私自調劑上課時間。學校舉辦興趣小組或開展科技、社會實踐活動,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禁止中國小為社會上各類補習班提供場地和教學設施。
各縣(市、區)教育局、全市中國小校要對照上述要求,迅速行動起來,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糾正那些與上級要求不一致的學校管理制度,把學校管理、教學等工作轉到規範辦學的軌道上來。市教育局將採取各種方式進行檢查,進一步加大對違規辦學行為的懲處力度,以月報的方式,及時公布違規事件和當事人,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附屬檔案:
1、聊城市義務教育階段課程安排表
2. 山東省普通高中課程設定及教學指導意見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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