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中國小辦學行為規範》和省教育廳《關於開展全省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蚌埠市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二OO九年六月二十日
  • 類型:通知
  • 地點:蚌埠市
基本信息,正文內容,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蚌埠市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局屬各學校:
明確提出了我市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和組織實施的具體要求。請各縣、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和局屬各學校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區、本學校的貫徹實施意見。認真排查問題,落實整改措施,確保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工作集中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
二OO九年六月二十日

正文內容

蚌埠市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中國小辦學行為規範>等檔案的通知》(教基[2009]11號)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責任落實,推動和促進全市基礎教育階段辦學行為和教育教學秩序的進一步規範,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端正辦學思想,規範辦學行為,制止和糾正中國小、幼稚園存在的違背教育方針、違背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的錯誤做法,全面規範中國小校、幼稚園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教育行風建設,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創人民滿意學校,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標及重點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強化督查、嚴肅問責、標本兼治、務求實效”為原則,在保證各地各校充分認識當前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基礎上,認真貫徹執行《安徽省中國小辦學行為規範》精神,嚴肅治理學校辦學不規範行為,確保中國小教育教學秩序明顯好轉,不規範辦學行為明顯減少,學校管理水平明顯提升。
(二)工作重點
1、規範招生管理。根據學校布局、規模和居民居住狀況,合理劃分學區,清除死角,消滅盲點,努力實現行政區域內劃片招生範圍全覆蓋,保證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區域內招生政策、計畫、範圍、程式、錄取方式、錄取結果等有關信息通過有效途徑向社會公開,保證招生過程公開透明。簡化相關手續,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嚴格控制擇校人數,擇校生不得突破省規定的比例。
2、規範中國小學籍管理。嚴格執行《安徽省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各項管理制度。堅持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學籍管理,積極推進學籍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縣、區教育局學籍信息定期上報制度。做好全市中國小學籍審批規範工作,做到信息同步更新,無缺漏,無誤統。
3、規範學校辦班行為。加強對中國小辦班的管理和引導,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快慢班。不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給班級、學生排列名次。嚴禁省級示範高中在校內舉辦復讀班和招收復讀插班生,嚴格控制擇校生比例,擇校生不得超過當年本校招生計畫總數的30%。嚴禁中國小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雙休日組織學生補課。高三畢業班因大型活動耽誤課時完不成教學計畫,確需補課,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可安排適當的時間進行補習,但補課時間要避開高溫和其他惡劣天氣。
4、規範收費管理。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合理支出從公用經費中開支,不得自行以各種形式向學生和家長收費。普通高中、幼稚園要嚴格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做到收支兩條線。
5、規範教師行為。各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業務素質和專業化水平。鼓勵教師利用課餘時間免費為學生補缺補差,嚴禁教師對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
6.規範教材教輔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按照規定的程式,從省教育廳公布的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教學用書。嚴格教學輔助資料選用,不得強行組織集體徵訂學生印製作業。幼稚園幼兒不得使用教材、課本以及以操作材料等名義出版的變相教材、課本。幼稚園教師教學用書需經省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
民辦學校除國家有法律政策規定以外,按以上相關要求規範其辦學行為。
三、實施步驟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自2009年7月起,到10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實施方案,分步貫徹落實。(6月20日-7月10日)
1、各縣(區)教育局要積極通過多種途徑,廣泛宣傳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有關檔案精神,使每一位中國小、幼稚園教師明確《安徽省中國小辦學行為規範》的各項要求,並研究制定本縣(區)2009年規範辦學行為的實施方案。
2、市教育局聽取各縣(區)規範辦學行為工作安排情況匯報,與各縣(區)教育局和局屬學校主要負責人簽訂《規範辦學行為責任書》
(二)自查自糾,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7月11日-7月31日)
以學校為單位,根據《安徽省中國小辦學行為規範》,逐條對照檢查,從哪些地方不符合規範要求,形成的原因是什麼,擬採取什麼措施進行整改,何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等方面形成書面材料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三)加大督查力度,集中整改。(8月1日——8月31日)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各校自查報告逐校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較多的重點單位和普遍存在的重點問題進行重點整治。對於特殊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幫助學校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四)檢查督促,處理問題。(9月1日-10月30日)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力量進行不定期檢查,設立舉報電話,聘請社會監督員進行明察暗訪,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方式,檢查整治行動效果。
積極探索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明確責任,落實措施,鞏固成果。
四、組織實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國小幼稚園要把規範辦學行為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從樹立科學發展觀、維護教育形象的高度,切實做好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工作。為進一步加大我市規範辦學行為工作的力度,市教育局成立規範辦學行為工作領導小組,精心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督導檢查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履行管理職責情況,重點負責查處普通高中的違規辦學行為。各縣(區)教育局、全市各中國小校要分別成立規範辦學行為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區)教育局、各中國小校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負責規範辦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負責規範辦學工作的組織落實和貫徹實施。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規範辦學行為的重要意義,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端正辦學思想,全面規範中國小校、幼稚園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對規範辦學行為工作的領導,把規範辦學行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2、落實措施,從嚴整改,使規範辦學行為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開展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專項督導和隨機督查,定期通報督查情況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違規事件,對經查實違規的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視情節對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按照省《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意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分。
3、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關心規範辦學行為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國小校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規範辦學行為工作的宣傳報導,主動徵得社會、家長、學生的關心、支持和理解,主動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監督,促進全市中國小規範辦學行為工作的順利推進。
4、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排查並切實解決查擺出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規辦學行為。各中國小校、幼稚園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範學校內部管理,自覺糾正違規辦學行為,形成依法辦學、自我約束的發展機制,真正把規範辦學行為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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