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英文名:Good Friday
- 節日時間:復活節的前第三天
- 節日類型:基督教節日
- 節日活動:信徒們身穿深色服裝,參加禮拜儀式時言容肅穆
- 節日飲食:餅、葡萄汁
- 節日意義:紀念耶穌之“死
- 設定時間:公元4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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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算時間
耶穌受難
馬太福音
門徒猶大出賣耶穌,致使“最後的晚餐”的當天晚上,耶穌在橄欖山的客西馬尼被祭司長和長老帶來的一夥人捉住。祭司長和長老們決定要治死耶穌,第二天早晨,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在《馬太福音》第27章第15至56節中描述較為詳細。
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么辦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巡撫說:“為什麼呢?他作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地,意思就是髑髏地,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他們即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又坐在那裡看守他。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舊約》聖經里的猶太先知)呢!”內中有一個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侍他的。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其他福音書
其他“福音書”記載的耶穌受難在細節上有所不同。《約翰福音》稱是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去髑髏地——藝術作品大都採用這個更具戲劇性的場面。在《路加福音》中,同釘十字架的一個犯人已被耶穌感化了,他對譏誚耶穌的另一個犯人說:“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一件不好的事……耶穌啊!你的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只有《約翰福音》明確寫到耶穌受刑時他母親馬利亞在場。
臨終七言
“福音書”的記載出入最大的是耶穌的臨終遺言,加在一起共有七句,常被稱為“臨終七言”:
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交付神了。——《約翰福音》
就遺言所傳達的情感和可能包含的信息而言,《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更強調受難的悲劇性,耶穌蒙受的痛苦甚至超出了他自己的預料。而《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則把釘十字架而死放在從受難到復活既定過程中的事件加以表現,似乎一切只是按照事先的設局,耶穌自己也充分認識到受難的必要性。
紀念活動
受難日
在早期的基督教會,只有紀念耶穌復活的星期日才是舉行節慶活動的聖日。 在325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召開。324年,君士坦丁統一羅馬帝國後,繼續支持和扶植已傳遍帝國全境的太陽神教,親自召開約有300名主教參加的會議,解決一些長期陷於紛爭的神學和教會體制問題;以使基督教教義世俗化,並有助於鞏固帝國統一。會議由皇帝的宗教事務顧問西班牙柯都伐主教何西烏主持。議題中心是太陽神和基督教合併,還用國王的權利廢除上帝立下的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和安息日,而受難日就是逾越節的後一天(無酵節),自從逾越節被廢止之後沒有人遵守正確的時間,到了公元4世紀,復活節之前一周的每一天都被定為聖日,其中包括耶穌受難日。許多基督徒都會覺得“Good Friday”(中文無法直譯,而是根據發生的事件直接譯為“耶穌受難日”或“受難日”)這個名稱不太合適。既然是耶穌釘十字架的日子,理應看作是“Bad Friday”。有人相信“Good”一詞從“God”變化而來,本來意思是“God’s Friday”(神的星期五)。還有人相信“Good”表示由耶穌殉教帶來的拯救對世人是上好的饋贈。
“受難日”是紀念耶穌之“死”。這一天信徒們身穿深色服裝,參加禮拜儀式時言容肅穆。天主教徒在禱告時還要將蠟燭順次熄滅,使教堂暗黑。儀式上要誦讀《舊約·以賽亞書》里的幾節經文。以賽亞是古代的希伯來先知,他似乎是預言了基督受難,天主教會稱這段文字為“受苦僕人”經文。
聖餐禮
聖餐禮,是為紀念耶穌受難日而舉行的一種儀式。這個儀式是耶穌在和門徒們共進“最後的晚餐”時創立的,當時他已經知道門徒中有人出賣了他。《馬太福音》第26章:“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掰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耶路撒冷的天主教徒重走耶穌受難“苦路”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里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新約·哥林多前書》也提到使徒保羅將聖餐禮傳給信徒並闡明其紀念意義。天主教徒又把聖餐稱作“聖體”。在領聖餐的儀式上,主禮人對小塊麵餅和小杯葡萄酒(代表耶穌的肉和血)進行祝禱,然後分給正式教徒領食。教徒通過這種象徵性的領食緬懷耶穌基督及其言行。參加聖餐禮是增進並加強信徒與基督之間和信徒相互間的溝通。各教別在領聖餐的細節上有所不同。東正教的聖餐用的是發麵餅,天主教則用無酵餅。大多數新教教派改葡萄酒為葡萄汁。有的教派要求領聖餐的信徒必須受過堅信禮(參見“聖靈降臨日”)。
拜十字架
天主教的儀式上還要奉行崇拜十字架的禮儀。該禮儀最早出現在耶路撒冷。十字架先被遮蓋,隨後逐漸顯露,然後被安放在祭壇前,信徒們要對十字架進行跪拜。主祭脫鞋走近十字架,這個過程中要行三次屈膝禮,然後吻十字架。副主祭等也跟著做。據文獻記載,在英格蘭曾有過“爬向十字架”的崇拜儀式。
重走耶穌受難
對耶穌受難日這個節日,天主教、東正教以及基督教聖公會、信義會和其他一些派別都有禮拜儀式。在許多地方,不同教派在這一天聯合舉行禮拜,表示團結合一。
除了聖餐禮、晨禱、晚崇拜之外,受難日的遊行活動在天主教徒聚居的社區也很常見。在以色列的耶路撒冷城,教士們舉著十字架領著信徒們重走當年耶穌受難的“苦路”,每到一處都要誦經祈禱。在義大利西西里,特拉帕尼復活節的遊行從耶穌受難日下午就開始了,在哀傷的音樂聲中人們抬著木製的耶穌受難像沿著街道緩緩行進,這樣的遊行要持續24小時。許多地方在這一天還演出受難劇,再現那悲劇性的一幕。
這個特殊的日子也會引發某些近乎瘋狂的行為。比如2005年3月25日耶穌受難日那一天,美國德克薩斯州中部某個教派的信徒,在教堂外模仿耶穌受難。他們將自己綁在高高的十字架上,時間長達7小時,在走過或駕車經過這裡的人們面前重演耶穌受難的情景。
人物簡介
基本介紹
耶穌,也稱為基督,意思是王或彌賽亞,2000年前生於以色列。現代文明把時間分為公元前(即基督前)和公元(即主年)的紀年方式來紀念耶穌的誕生。耶穌30歲以前是個木匠,過著猶太人的傳統生活。當時以色列全境都處於羅馬皇帝奧古斯都的獨裁統治之下,包括耶穌出生的伯利恆和成長的拿撒勒。 耶穌三十歲以後開始教導眾人,行神跡,並被記載下來。但他從來都沒有遠行到距離出生地200英里(大約320公里)以外的地方。耶穌在三年的時間裡一直盡力保持低調,但他的名聲還是傳遍了全國,引起了設在以色列各省執政掌權的羅馬官員和猶太領袖(宗教律法師)的注意。耶穌傳講的信息主要有:
· 神愛你並與你同在
· 彼此相愛
· 每個人都極其寶貴
· 福音:神的國度已經臨到地上
· 關乎天堂或地獄的審判的實際情況
· 若求告神,神就必赦免
耶穌最受爭議的就是他一直聲稱自己就是神,直接乾犯了宗教律法,因而宗教領袖要求羅馬政府處死他。羅馬當局幾次審訊都沒發現耶穌觸犯了羅馬的法律。就連猶太人的領袖也承認,耶穌除了自稱為神之外,完好地遵行了猶太人的律法。但他們還是以對政府不利為由,說服以色列南省的羅馬總督彼拉多下令將耶穌處決。
耶穌殘忍地遭到嚴刑拷打,然後雙手被人掛起來,釘在一根水平的木樑(十字架)上。這種行刑方法使得空氣無法吸入肺部,三小時以後他就死了。然而,有五百多人卻見證說,他三天以後從死里復活了,而且此後的40天裡在以色列的南北兩省走動。很多人認為這就足以證明耶穌自稱為神是真實的。後來,耶穌返回了自己不久前遇害的城市耶路撒冷,見證人說他從那裡離開了地球,升到天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