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發病機制,活化內外凝血途徑,單核-吞噬系統功能受損,抗凝機制減弱,纖維蛋白溶解的啟動與增強,症狀,高凝期,消耗性低凝期,治療,原發病的處理,改善微循環,抗凝治療,補充凝血因子及血小板,纖溶抑制劑,抗血小板藥物,腎上腺皮質激素,
概述
播散性血管內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而是許多疾病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的中間過程,其特徵為血管內凝血被激活,微循環血栓形成,大量消耗凝血因子和血小板,導致繼發性纖溶酶大量生成,臨床出現出血、臟器功能障礙、微血管病性溶血及休克等症狀。
發病機制
許多疾病發生髮展過程中破壞了正常凝血、抗凝、纖溶系統的平衡,體內即可出現止血、凝血和纖溶的異常。由於病理性凝血酶及纖溶酶的過度生成導致了DIC。其機制有以下幾個方面。
活化內外凝血途徑
嚴重的細菌感染(產生內毒素)、病毒感染、抗原-抗體複合物、手術創傷等引起血管內皮細胞廣泛受損,血管基底膜及膠原纖維暴露,激活因子ⅩⅢ,從而激活內源性凝血途徑;與此同時,手術、嚴重創傷時釋放的組織因子(TF)、病理性促凝物進入血液循環後,在鈣離子的參與下,TF與Ⅶ形成TF/Ⅶ複合物,繼而激活外源性凝血途徑。內、外凝血途徑均可使Ⅹ活化為Ⅹa,後者與Va、Ca2+、磷脂共同形成凝血酶原複合物,使凝血酶原轉變為凝血酶;繼之使纖維蛋白原轉變為纖維蛋白,在微血管內形成血栓。
單核-吞噬系統功能受損
在內毒素、炎性細胞因子和補體活化的刺激下,單核巨噬細胞表面可表達活化TF,並可分泌TNF、IL-1及血小板活化因子(PAF)。TNF、IL-1可增加纖溶酶原激活物(tPA)和纖溶酶原激活物抑制物-1(PAI-1)的表達,並通過抑制內皮細胞凝血調節蛋白(TM)的生成,減少蛋白C(PC)的活化;另外,由於凝血酶的生成,抑制了單核-吞噬系統對活化凝血因子的清除,也促進了血液的凝固。
抗凝機制減弱
正常凝血時機體有複雜的抗凝系統拮抗,通過體液和細胞兩方面起作用,保證血液在血管內流通:內皮細胞分泌TM與凝血酶結合,消除了凝血酶對Ⅻ因子、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的促凝作用。內皮細胞還分泌一種組織因子途徑抑制物(TFPI),可滅活TF/Ⅶa複合物並抑制Ⅹa活化,對維持微循環灌注起一定作用。病理狀態下,內皮細胞受損,TM作用減弱,從而使凝血酶的促凝活性增強,加速凝血;同時TM減少也降低了蛋白C的活化,Ⅷa和Ⅴa的滅活受抑;促凝物質進入血液循環,過度消耗TFPI,也是DIC發生的機制之一。
纖維蛋白溶解的啟動與增強
隨著體內微血栓的廣泛形成,大量凝血因子和血小板被消耗。凝血酶在使纖維蛋白原變為纖維蛋白的同時活化ⅩⅢ因子,並激活纖溶酶;凝血過程中形成Ⅹa和Ⅻa時脫下的碎片也可激活纖溶酶;血管內皮受損時釋放tPA,也可激活纖溶酶並加強纖溶過程。纖溶酶原活化後可消化纖維蛋白原及纖維蛋白,形成相應的降解產物,即FDP,具有抗凝和抗血小板聚集作用,從而加重了因消耗性凝血因子和血小板缺乏導致的出血
症狀
DIC發生後其主要症狀、體徵與原發病有關。應強調DIC為一動態發展過程,在疾病發展的不同階段,臨床表現有很大差異。根據機體凝血和纖溶系統的不同狀態可分為3期。
高凝期
往往僅在實驗室檢查時發現血液凝固性增高,急性型很難發現,慢性型較明顯。
消耗性低凝期
(1)出血:由於血漿凝血因子和血小板大量消耗,臨床上可見出血症狀明顯。其特徵是出血的廣泛程度和嚴重程度不能用原發病解釋。出血常見的部位是皮膚、腎、胃腸道,穿刺、手術部位和術後廣泛滲血等。早期有出血點、瘀斑,晚期可見大量瘀斑等。
(2)微血管栓塞:因受累血管不同而症狀各異,皮膚可見出血性壞死或手指足趾壞疽;腎受累可引起血尿、少尿、尿閉、腎小管壞死、急性腎衰竭;肺內微血管受累可出現呼吸功能不全,急性Ⅰ型呼衰多見;腦部受累可引起腦缺氧、水腫,臨床上可出現嗜睡、驚厥甚至昏迷等表現。
(3)休克:是DIC較早出現的症狀,用原發病不易解釋,抗休克治療效果較差。其原因主要為:①微血栓形成使回心血量減少,心排血量下降;②DIC時,Ⅻ因子被活化,生成激肽釋放酶,緩激肽使小動脈擴張、血漿滲出,循環血容量下降;③低凝狀態引起出血使血容量進一步減少;④血液濃縮,血漿黏稠度增加;⑤纖溶時裂解出的纖維蛋白肽A(FPA)和B(FPB)可使小血管痙攣,加重休克。
(4)微血管病性溶血:DIC時微血管內出現纖維蛋白絲,導致紅細胞機械性損傷,出現紅細胞變形、碎片,嚴重時出現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貧血。(圖2)
3.繼發纖溶期 臨床出血廣泛且嚴重,主因消耗大量凝血因子,血液處於低凝狀態,且繼發纖溶亢進。FDP抑制血小板聚集並有抗凝作用,加重出血,而休克、酸中毒也使疾病繼續惡化。
4.臨床分型 根據病程長短分為:
(1)急性型:發病快,數小時或1~2天,出血症狀重,病情兇險。
(2)慢性型:病程可達數月,很少有臨床症狀,多表現為實驗室檢查異常,如血小板計數減少。FDP增高,3P試驗陽性等。
應具有引起DIC的基礎疾病;符合DIC的臨床表現;有實驗室診斷依據。1994年第五屆中華血液學會全國血栓與止血學術會議制定的DIC診斷標準可供參考。
1.臨床表現
(1)存在易引起DIC的基礎疾病。
(2)有下列兩項以上臨床表現:
①多發性出血傾向。
②不宜用原發病解釋的微循環衰竭或休克。
③多發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狀和體徵,如:皮膚、皮下、黏膜栓塞、壞死及早期出現的腎、肺、腦等臟器功能不全。
2.實驗室檢查
(1)下列3項以上異常:
①血小板計數<100×109/L或呈進行性下降(肝病、白血病患者血小板數可<50×109/L);或有下述2項以上血漿血小板活化產物升高:β血小板球蛋白(β-TG)、血小板第Ⅳ因子(PF4)、血栓素B2(TXB2)或顆粒膜蛋白-140(GMP-140)。
②血漿纖維蛋白原含量<1.5g/L或進行性下降或超過4g/L(白血病或其他惡性腫瘤患者<1.8g/L,肝病<1.0g/L)。
③3P試驗陽性或血漿FDP>20mg/L(肝病>60mg/L)或D-二聚體水平升高(陽性)。
④凝血酶原時間縮短或延長3s以上或呈動態變化(肝病患者PT延長5s以上)。
⑤纖溶酶原含量及活性降低。
⑥抗凝血酶Ⅲ含量及活性降低(不適用於肝病)。
⑦血漿Ⅷ:C活性<50%(肝病必備)。
(2)疑難病例應有以下1項以上異常:
①Ⅷ:C活性降低,vWF:Ag升高,Ⅷ:C與vWF:Ag比值降低。
②血漿凝血酶-抗凝血酶複合物(TAT)濃度升高或凝血酶原碎片1+2(F1+2)水平升高。
③血漿纖溶酶與纖溶酶抑制物複合物(PIC)濃度升高。
④血(尿)FPA水平升高。
相關症狀
水腫 過多的體液在組織間隙或體腔中積聚稱為水腫(edema)。正常體腔中只有少量液體,若體腔中體液積聚則稱為積水(hydrops),如腹腔積水(腹水)、胸腔積水(胸水)、心包積水、腦室積水、陰囊積水等。水腫液一般即是組織間液,根據水腫液含蛋白質的量的不同,可將水腫液分為滲出液(exudat),其相對密度>1.018,及漏出液(transudat),其相對密度<1.015。
少尿 正常健康人24 h尿量約 1500~2 000ml ;24h尿量少於擁400ml,或每小時少於17 ml稱少尿,少於50 ml稱無尿。
血尿 血尿包括鏡下血尿和肉眼血尿,前者是指尿色正常,須經顯微鏡檢查方能確定,通常離心沉澱後的尿液鏡檢每高倍鏡視野下有紅細胞3個以上。後者指尿呈洗肉水色或血色,肉眼即可見是血尿。
斑疹 斑疹(macule)是皮膚病症狀中最常見的原發損害之一。引起的原因比較複雜,形態多種多樣,分布部位各有特點,如是否為系統性對稱性,還是局部性非對稱性;是暴露部位,還是覆蓋部位;是四肢伸側還是屈側。皮疹是否侵犯就膜系統,如麻疹的口腔頰或膜的 Kkplik斑;維生素A缺乏引起的球結膜Bitot斑。疹型間也各有特點,如麻疹樣藥疹,其疹間皮膚常有浮腫現象;而感染性麻疹其疹間皮膚多正常。同樣是玫瑰疹樣斑疹,在玫瑰糠疹中表現為疏散分布軀幹及四肢近端。疹型為長橢圓形長軸與皮膚紋理一致,中心有糠批樣屑。而二期梅毒玫瑰疹樣斑疹多為圓形,散在分布軀幹、四肢,特別侵犯手足掌心,且皮疹不癢為其特點。銀屑病的紅斑鱗屑為雲母狀銀白屑成層脫落;而單純批糠疹的鱗屑則呈糠批樣屑。通過細緻的觀察,檢查疹形特點、分布情況,再結合病史總結分析可作出正確診斷。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基本功。斑疹的組織病理變化比較淺,一般僅侵犯表皮及真皮淺層乳頭層,故損害不隆起,觸之無明顯浸潤,只有顏色改變。但斑疹的組織病理象也各具有特點。如過敏性紫癲的病理為真皮淺層細小血管出現白細胞碎裂性脈管炎、管壁纖維蛋白樣變性為其特點。因此結合病史。症狀、組織病理、實驗室檢查等構成較全面完整的診斷,但最基礎的診斷仍以病史及症狀檢查為最重要。
休克 休克是臨床上較為常見的一個急症,系由於各種致病因素引起有效循環血量下降,使全身各組織和重要器官灌注不足,從而導致一系列代謝紊亂、細胞受損及臟器功能障礙。其臨床表現為面色蒼白、四肢濕冷、肢端發組、脈搏細速、尿量減少及神志遲鈍、血壓下降等。 休克的特徵為微循環障礙,臨床上各科均可遇到。不論其病因如何,導致休克的根本因素為有效血容量銳減,最終使組織缺血、缺氧,細胞代謝異常,造成細胞死亡。因而,早期診斷休克,及時處理,同時積極查找病因,對於挽救患者的生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貧血 貧血是指單位容積循環血液內的血紅蛋白量、紅細胞數和紅細胞壓積低於正常的病理狀態。 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球約有30億人不同程度貧血,每年因患貧血引致各類疾病而死亡的人數上千萬。中國患貧血的人口機率高於西方國家,在患貧血的人群中,女性明顯高於男性,老人和兒童高於中青年,這應引起我們的重視。
血管內凝血 見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又稱DIC,是各種原因導致小血管發生凝血,形成廣泛的微血栓,大量的凝血因子被消耗,並繼發激活纖維蛋白溶解,因而引起嚴重的廣泛的全身性出血。本病又稱:去纖維蛋白綜合徵、消耗性凝血病或血管內凝血-去纖維蛋白溶解綜合徵。
治療
原發病的處理
原發病的處理是終止DIC的主要措施。有些原發病,如產科的胎死宮內、子癇等,終止妊娠並清除子宮,病情即可顯著好轉。
改善微循環
擴容,吸氧,糾正酸中毒,給予血管擴張劑等。
抗凝治療
適時套用抗凝,減輕器官損傷並改善其功能,特別是在病因持續存在的情況下。
(1)肝素:臨床多套用肝素鈉,其作用機制是增強AT-Ⅲ的抗凝活性,故給藥的前提條件是體內有足夠的AT-Ⅲ。用藥時應結合補充凝血因子。
劑量:按每公斤體重5~10U/h靜脈滴注,如治療後APTT縮短,FDP和D-二聚體水平下降,纖維蛋白原上升,說明抗凝有效;如上述指標無改善,需加大肝素用量,直至出現滿意效果;如套用後APTT反而延長,應減少肝素用量。肝素治療應持續至原發病清除或得到控制。
肝素鈣抑制凝血酶的作用弱而抑制Ⅹa的作用較強。注入體內後不與內皮細胞膜結合,皮下注射後生物利用度較高。LMWH能促使內皮細胞釋放TFPI,對AT-Ⅲ的依賴性較小,出血的副作用較少,半衰期長,一般不需檢測。但本藥排泄主要通過腎,腎功能不全患者藥物清除半衰期延長,故需謹慎套用,腎衰患者套用劑量可酌減至正常的1/3。LMWH(速必凝)正常劑量0.3~0.5ml,皮下注射,2次/d。
禁忌證:①DIC晚期,明顯纖溶亢進;②活動性出血,如潰瘍病出血,肺結核空洞咯血;③有出血傾向的嚴重肝病或高血壓腦病;④手術後或創面未經良好止血者。
肝素套用時的檢測:普通肝素套用時凝血時間(CT,試管法)不應超過30min;控制APTT不超過60~100s。肝素過量可用硫酸魚精蛋白(魚精蛋白)拮抗,一般可按1∶1用藥,每次不宜超過50mg。1mg硫酸魚精蛋白(魚精蛋白)中和肝素100U。
(2)低分子右旋糖酐500~1000ml/d,可解除紅細胞和血小板聚集,並可疏通微循環,擴充血容量,用於早期DIC及輕症患者。
(3)AT-Ⅲ:可加強肝素的抗凝效果,文獻報導可按AT-Ⅲ30U/(kg·d), 1~2次/d用藥,連用數天。
補充凝血因子及血小板
由於凝血因子和血小板消耗性減少導致機體廣泛出血,故輸注凝血因子和血小板,同時套用肝素是安全的。目前多用成分輸血,常用的有:
(1)新鮮冰凍血漿(FFP):含有豐富的凝血因子。
(2)血小板濃縮液:血小板計數低於20×109/L,或有顱內出血傾向時應及時補充血小板。
(3) 凍乾人纖維蛋白原(纖維蛋白原):可每次2~4g,因半衰期長,可每2~3天輸1次,達到正常水平即可停用。但有人主張不用,因為DIC時是多個凝血因子缺乏,只給凍乾人纖維蛋白原(纖維蛋白原)不但不能止血,反而影響病理觀察。
纖溶抑制劑
只可用於纖溶亢進期,如氨甲環酸(止血環酸)100~200mg,2~3次/d,靜脈輸注。
抗血小板藥物
DIC時均有血小板凝集活化,使用肝素時聯合套用抗血小板藥有利於阻斷DIC的進展。常用的藥物有噻氯匹定250mg,2次/d。
腎上腺皮質激素
DIC時無常規套用指征,應視原發病情況而定。對各種變態反應性疾病或合併有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者可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