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至唐玄宗時,於
翰林院之外別建
學士院,選有文學的朝官充任翰林學士、入直內廷,批答表疏,應和文章,隨時宣召撰擬文字。
德宗以後,時事多艱,翰林學士成為皇帝最親近的顧問兼秘書官,經常值宿禁中,承命撰草任免將外、冊立
太子、宣布征伐或大赦等重要文告,有“
內相”之稱。其加
知制誥銜者即等於暫代
中書舍人,因之,充學士者經
中書舍人,往往即能升任宰相。
唐代翰林
職能
唐初于禁中置翰林院,為內廷供奉之所。但唐初翰林院中,除文詞、經學之士外,還有卜、醫、棋、術等各種專門伎藝人員。他們定期入值當班,待詔於院中,以備皇帝召見,陪伴天子下棋、作畫、寫字並為其占卜、治病。總之,他們各以其專長為皇帝游居宴樂服務。此外,皇帝還往往召集一批作為私人參謀的文士,以備顧問。
《唐會要·翰林院》
如《唐會要·翰林院》載,
唐太宗曾以虞世南等才彥之士為
弘文館學士,“會于禁中”,參決謀議。
《新唐書·劉禕之傳》
《
新唐書·
劉禕之傳》載,高宗時,召劉禕之、元萬頃等入禁中,“密與參決時政,以分宰相之權,時謂‘
北門學士’。”
《新唐書·百官志一》
至唐玄宗時,始置翰林學士,《
新唐書·百官志一》說: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說、
陸堅、
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
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
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誥書敕。
開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為學士
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 年),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
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天子私人。翰林學士出現之後,便正式分割了中書舍人制詔之權,於是皇帝的命令被分為內制與
外製。
翰林學士所撰,乃直接從禁中發出,故稱“內制”,用白麻紙寫;而中書舍人所撰,為外朝所擬,故稱“外製”,用黃麻紙寫。內制指翰林學士臨時受皇帝之命撰擬的詔書,外製指
中書舍人所擬,由
中書門下正規機構發出的詔書。
著名人物-白居易
例如
白居易就曾擔任過
中書舍人,也做過翰林學士,他的文集中就收有“中書制誥”和“翰林制誥”兩種,從中可以看出內制與外製的區別。
相關資料
翰林學士是一般行政系統以外的差遣,不計官階品秩,也無官署。據說原定額為六員,但《唐會要·翰林院》則說,實“出於所命,蓋無定數”,自六部尚書至
校書郎皆得與選。
安史之亂以後,由於天下用兵頻繁,軍國多務,深謀密詔,皆出自翰林院。因此翰林學士的地位就更加重要了,許多軍國要事,甚至不與
中書省商議。據《
舊唐書·
陸贄傳》記載,德宗時,
涇原兵變,天子出奔,翰林學士陸贄“行止輒隨從”,“雖有宰臣,而謀猷參決,多出於贄,故當時目為‘內相’。”憲宗時,又於諸學士中選資
高望重者一人為承旨學士,參謀禁密,權任獨重,
元稹《翰林承旨學士記》云:“大凡大詔令、大廢置,丞相之密畫,內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專對,他人無得而參”。這種翰林學士承旨的職權,實際上已經不只是起草文書詔制了,還直接出謀劃策於內廷,分割外朝宰相議政之權,可謂名副其實之“內相”了。
至於五代,翰林學士的選任,則要經過嚴格的考試,《五代會要·翰林院》記載,後唐
長興元年(公元930 年)翰林學士
劉昫(音虛),在一份奏章中說:臣伏見本院舊例,學士入院,除中書舍人即不試,余官皆先試麻制(冊封、赦文及任命之類詔書)、答蕃(對少數民族或域外的文書)、批答(對臣下章表的處理批覆)各一道,詩、賦各一道,號曰
五題。所試並於當日內了,便具呈納。從前雖有召試之名,而無考校之實,每遇召試新學士日,或有援者,皆預出五題,潛令宿構、無援者即日起草,罕能成功。去留皆繫於梯媒,得失盡歸於偏黨。今後凡本院召試新學士,欲請權停試
詩賦,只試麻制答,共三道,仍請內廷賜題目,兼定字數,付本院召試。劉昫這裡所說的“本院舊例”,當指後唐初年的事。至於在學士中選拔誰當承旨學士,則完全由皇帝決定。
《五代會要·翰林院》記載,天成三年(公元928 年)明宗敕曰:“承旨一員。出自朕意,不計官資先後,在學士之上,仍編入《翰林志》。”唐代翰林學士入院後,必須見習一年,遷“知制誥”以後,才有握筆草詔的資格。若是被提拔為承旨學士,一般短期內便可正式拜中書舍人,然後入相。元稹《翰林承旨學士記》說,從憲宗到穆宗時的十七年中,承旨學士“十一人而九參大政”。
長慶以後各朝由翰林出身的宰相一般占二分之一到五分之四左右,開了後世拜相必由翰林之先河。
翰林學士具有皇帝機要秘書的身份,被天子視為“私人”,因此,在唐後期宦官勢力膨脹的情況下,皇帝時常依靠他們來對付宦官。如順宗時委任翰林學士
王叔文主持“
永貞革新”,謀奪宦官兵權,大閹俱文珍扼殺這次革新的第一個措施便是削去王叔文學士之職,使王叔文無由“入內商量公事”。文宗時,翰林學士
李訓,在皇帝支持下策劃欲盡誅宦官。由此可見,翰林學士在唐後期各派政治勢力的鬥爭中,具有重要而微妙的政治地位,所以最為仕途中人所羨慕。明清時期的翰林雖已不直接預聞政事,而習慣上總以翰林為清貴之選,不由翰林出身不拜相,也還是從唐宋沿襲下來的風氣。
官名簡介
宋代中央的文職機構有翰林學士院,這也是沿襲唐代制度的。唐代有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親信顧問之官,其地位很重要。到了宋代,又特定其資權,變成了一種清要而又顯貴的官員了。宋代能入翰林學士院任職的,都是一些文學之士。學士中資格最老的稱翰林學士承旨,其下稱翰林學士、知制誥。承旨不常設,其他學士也無定員。學士院的職權是負責起草朝廷的制誥、赦敕、國書以及宮廷所用文書,還侍皇帝出巡,充顧問。實際是皇帝的秘書處和參謀官員。
《通考·職官考八》云:“其為翰林學士者,職始顯貴,可以比肩台長,舉武政路矣!”其他官員入院而未授學士,即稱“直院學士”。如果學士缺員,由其他官員暫行院中文書,則稱“學士院權直”或“翰林權直”。《宋史·職官志二》云:“凡他官入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自國初至元豐,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釐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冠有翰林名號,而不屬於學士院,專門為皇帝講解
儒經者,稱“翰林侍讀學士”或“翰林
侍講學士”,官階較低者稱“
崇政殿說書”。
經筵官
神宗後屢有變化,稱為經筵官,一般為他官的兼職。北宋前期,翰林學士被委任他職者,如任知
開封府、三司使之類,並不歸院供職,故必須帶知制誥職者,才真正掌管詔命。直接替皇帝起草麻制、批答及宮廷內所用之詞,稱為“內制”;若單稱知制誥,奉皇帝或宰相之命,分房起草官員升遷、磨勘、改換差遣等制詞,則稱為“外製”,總稱“兩制”。
神宗元豐改制後,翰林學士雖不再另任他職,但仍帶知制誥。遇缺,則以侍中、給事中、中書舍人等兼直學士院。南宋時,有以
尚書兼權翰林學士,而不帶知制誥的。
館閣學士
館閣學士,是宋代特殊的制度之一,除某某殿
大學士、學士多為執政大臣之榮銜外,還有
龍圖閣、天章閣等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名為典司秘籍,為文學侍從官。其實,凡朝官出任外官,都帶這種頭銜,並非兼職之義。又有
直秘閣等官稱,名為館職,是須經過考試的,稱為入館。明清制度,進士一部份因考試優等而入翰林院的,稱為館閣之選,就是由此而來的。但宋代後期的直秘閣,是其他官員的兼銜,名為貼職,並不被看重。
宋
洪邁《容齋隨筆》卷16 說:國朝館閣之選,皆天下英俊,然必試而後命,一經此職,遂為名流,其高者曰集賢殿修撰,
史館修撰,直龍圖閣,直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秘閣;次曰集賢秘閣校理。官卑者曰館閣校勘、史館檢討,均謂之館職。記注官缺,必於此取之,非經修注,未有直除知制誥者,官至
員外郎則任之,中外皆稱為學士。及元豐官制行,凡帶職者,皆遷一官而罷之,而置
秘書省官,大抵與職事官等。
殿學士
此外,宋代還有一種“殿學士”的銜稱,包括觀文殿大學士、學士、
資政殿大學士、學士、
端明殿學士等。殿學士的資望極高,無職守,無典掌,只是出入侍從,以備顧問而已,然非常人可充任。
《通考·職官考八》說:觀文殿大學士,非曾為宰相不除;
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及學士,並以寵輔臣之位者;端明殿學士,惟學士之久次者始除。可見宋代的“殿學士”是專門作為高官、寵臣的榮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