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08年第一期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情況的通報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規範我縣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促進依法行政,根據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2008年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的通知》(習府發〔2008〕13號),縣人民政府於2008年5月23日至26日組織了第一期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但實施培訓中,個別單位安排不到位,未按要求派出人員參加培訓,部份單位行政執法人員未按報送名單參加培訓,有缺課缺考現象。為嚴肅培訓紀律,現將第一期培訓情況通報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2008年第一期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情況的通報
  • 目的:規範我縣行政執法行為
  • 頒布時間:二○○八年六月三日
  • 頒布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未安排人員參加培訓的單位
縣檔案局、縣審計局
二、未足額安排人員參加培訓的單位
農機局少安排9人,交通局少安排8人,農業局少安排1人。
三、行政執法人員未按所在單位報送名單參加培訓的人員
縣教育局:周亞蘭、袁江、胡華、李明南、方思志、袁小明、王敬淞、洪月;縣安監局:黃鰻麗、牟繼紅、石宜祥、陳利平、楊傑、鄭喬生、簡遠登、何濤、陳小松、盧將、賀彬、羅洋;縣物價局:曹樹德;煤管局:陳應超、袁付書、胡秋平、江仕學;民宗局:趙中學、徐劍。
四、參加培訓缺課人員
1、交通局:黃友剛、羅月明、羅江榮,缺三課。
2、煤管局:何樹建、張婧竹,缺二課。
3、物價局:張德剛、袁小東,缺三課。
對未派員參加第一期培訓的單位,必須按縣政府習府發〔2008〕13號檔案的安排,將第一期應參加培訓的人數足額派出參加第二期培訓學習;對單位已報送名單,行政執法人員未參加培訓的,單位應督促其參加第二期培訓;對參訓學員在培訓中缺課的,必須在第二期培訓時補學缺課內容。以上人員均須按要求參加培訓,學完規定內容後,方可參加培訓後的考試,否則作培訓不合格處理,已考試的取消考試成績。
今後,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要按培訓通知安排的人數足額派員參加培訓考試,確保2008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對未按要求完成培訓任務的單位,縣人民政府將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嚴格兌現獎懲。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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