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審驗換髮新版貴州省行政執法證的通知》(黔府發〔2007〕1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將於2007年起啟用貴州省行政執法人員網路管理系統,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完善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為此,將對全省各級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人員所持有的“貴州省行政執法證件”全部審驗換髮新版證件。為做好新版“貴州省行政執法證件”的審驗換髮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審驗換髮新版“貴州省行政執法證”的通知
- 地區:習水縣
- 啟用時間:2007年
- 目的: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
一、審驗換髮新版證件的人員範圍
(一)在行政執法崗位並持有舊版“貴州省行政執法證”(以下簡稱“舊版證件”)的行政執法人員審驗換髮新版“貴州省行政執法證”(以下簡稱“新版證件”)。
(二)持有“舊版證件”,但已不在行政執法崗位的人員交回證件,不再發放新版證件。
(三)新調入(調整)到行政執法崗位的人員,符合申領行政執法證件條件的,按照規定程式,直接申領新版證件。
二、審驗換髮新版證件的組織方式
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府各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收集審查上報資料。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山林土地確權執法人員及縣政府各部門新申領證件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辦理工作與本次“新版證件”審驗換髮同時進行。
三、審驗換髮新版證件的時間安排
審驗換髮證件的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一階段: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07年3月30日,各單位按照本通知規定填報相關資料表冊,各單位新申領行政執法人員及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山林土地行政確權人員重新上報本通知要求的紅底彩色照片。
第二階段:2007年4月中旬,培訓時間3天,統一培訓及考試,考試一天。
第三階段:2007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縣政府法制辦上報資料審驗換髮“新版證件”。
四、審驗換髮新版證件的程式
所有申請審驗換髮新版執法證件的執法人員和新申領行政執法證件人員一律要參加公共法律知識和專業知識更新培訓。並通過考試合格。
(一)公共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1、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內容更新為:行政法學基礎理論、依法行政知識、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實務(含證據學、行政程式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內容,使之更加符合行政執法工作實踐需要。
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邀請市人民政府法制辦人員進行法律知識更新培訓。嚴格培訓考勤,參加培訓人員一次以上曠課或二次以上遲到早退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培訓結束後,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參加由省政府法制辦統一命題的公共法律知識更新考試,試卷或樣卷由省政府法制辦統一製作。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縣行政學校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考場巡視,嚴格考試紀律。考試實行單人單桌閉卷考試,考試不合格者參加補考,經考試合格,並經資格審核,符合《貴州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方可申請辦理審驗換髮新版證件。
(二)專業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縣政府各部門專業知識更新內容和培訓方式由行政執法人員所在單位按照上級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確定,應於2007年4月10日以前完成並向縣政府法制辦報送考試成績。
(三)山林土地確權執法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山林土地確權執法知識的培訓和考試隨同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後一併進行,由縣政府法制辦培訓並命題考試。
(四)報送資料
1、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山林土地確權執法人員名冊由所在鄉鎮(區)報送,不得少於4人;縣政府各部門執法人員以及以其名義執法的在鄉鎮(區)工作的執法人員名冊由該部門報送。
2、辦理審驗換髮行政執法證件的資料為:人員名冊(紙質),電子表格文檔(統一用EXCEL編輯,檔案名稱使用行政執法機關檔案名稱稱,如“習水縣建設局.xls”)。需備紙質資料四份,一份由填報機關留存,由縣級政府法制辦公室存查,一份由市政府法制辦存查,一份經市政府法制辦匯總後統一上報省政府法制辦審驗換證,原已報新辦證人員表冊資料的單位仍需按現要求重新報送。同時用隨身碟把數據送縣政府法制辦存入電腦。紅底2寸免冠彩照(紙質)一張貼在《申領貴州省行政執法證件人員名冊》後,同時用隨身碟將數碼像片(統一用JPEG格式,文檔名使用其姓名,如“李四.jpeg”。統一著裝的行政執法人員應著裝)送縣政府法制辦存入電腦。名冊內容的真實性由該填報名冊的行政執法機關負責。
(五)“新版證件”領取與“舊版證件”處理
“新版證件”在省政府法制辦完成審核及制證工作後,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回,各單位到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交回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和調出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舊版證件(包括證殼、證件內頁)”,方可領取“新版證件”。證件遺失的,必須由持證人所在單位登記造冊,報送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並由縣人民政府出具登報作廢證明後送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登記作廢。登報費用由持證人所在單位負責。
五、培訓辦證費用每人收費126元(含辦證費、培訓費、教材資料費等),各單位在報送資料時一併交費。鄉鎮山林土地確權行政執法人員費用由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承擔,縣府各工作部門行政執法人員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六、有關要求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 管委),縣府各工作部門要從嚴格執法、規範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推進依法行政的高度來認識新版證件的審驗換髮工作,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工作情況,確保審驗換證工作的開展。通過培訓達到紮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水平、專業知識水平的目的。各單位要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審驗換證各項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並結合此次換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證件檔案,規範行政執法資格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實現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同時,要向社會公布有關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投訴、舉報渠道,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
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制度,該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內容。對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行政執法人員和持過期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進行行政執法活動的,要嚴格按照《貴州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
請各單位在2007年3月30日前將本單位應報送資料及負責該項工作的同志名單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逾期未報的由未報送單位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