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嚴格遵守機關作息時間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嚴格遵守機關作息時間的通知》是2006年9月9日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施行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嚴格遵守機關作息時間的通知
  • 頒布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頒布時間:2006年9月9日
  • 實行時間:2006年9月9日
縣府各工作部門:
目前,我縣部份單位搬遷至西城區上班,個別單位未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就擅自實施“早九晚五”作息時間。根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作息制度相關規定,作息時間的更改必須經縣人民政府研究並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實行。為了嚴肅紀律,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方便民眾辦事,縣人民政府要求,在未經縣人民政府研究並統一通知前,各有關部門務必嚴格按照原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即: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6:30下班。若國慶節後需調整作息時間,再另行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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