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是教育部於2013年2月4日發布的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
  • 發文機構教育部
  • 發文時間:2013年2月4日
  • 發文字號:教師[2013]3號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2013年2月4日,《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發布。

檔案全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
為促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發展,建設高素質義務教育學校校長隊伍,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特制定本標準。
校長是履行學校領導與管理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本標準是對義務教育學校合格校長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任職資格標準、培訓課程標準、考核評價標準的重要依據。
一、基本理念
(一)以德為先。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學校教育全過程,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熱愛教育事業和學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業道德規範,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公正廉潔,關愛師生,尊重師生人格。
(二)育人為本。
堅持育人為本的辦學宗旨,把促進每個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扶持困難群體,推動平等接受教育;遵循教育規律,注重教育內涵發展,始終把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放在重要位置,使每個學生都能接受有質量的義務教育;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科學的質量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地發展。
(三)引領發展。
校長作為學校改革發展的帶頭人,擔負著引領學校和教師發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的重任;將發展作為學校工作的第一要務,秉承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制,實施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推動學校可持續發展。
(四)能力為重。
將教育管理理論與學校管理實踐相結合,突出學校管理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不斷提高與完善規劃學校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最佳化內部管理和調適外部環境等方面的能力;堅持實踐、反思、再實踐、再反思,強化專業能力提升。
(五)終身學習。
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將學習作為改進工作的不竭動力;最佳化知識結構,提高自身科學文化素養;與時俱進,及時把握國內外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趨勢;注重學習型組織建設,使學校成為師生共同學習的家園。
二、基本內容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
專業理解與認識
1.明確學校辦學定位,履行實施義務教育的工作使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有質量的義務教育,著力保障農民工子女、殘疾兒童少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受教育權利。
2.注重學校發展的戰略規劃,凝聚師生智慧,建立學校發展共同目標,形成學校發展合力。
3.尊重學校傳統和學校實際,提煉學校辦學理念,辦出學校特色。
專業知識與方法
4. 熟悉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方針政策和學校管理的規章制度。
5. 把握國內外學校改革和發展的基本趨勢,學習借鑑優秀校長辦學的成功經驗。
6. 掌握學校發展規劃制定、實施與測評的理論、方法與技術。
-
專業能力與行為
7. 診斷學校發展現狀,及時發現和研究分析學校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8. 組織社區、家長、教師、學生多方參與制訂學校發展規劃,確立學校中長期發展目標。
9.落實學校發展規劃,制訂學年、學期工作計畫,指導教職工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並提供人、財、物等條件支持。
10. 監測學校發展規劃的實施,根據實施情況修正學校發展規劃,調整工作計畫,完善行動方案。
-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
專業理解與認識
11. 把德育工作擺在素質教育的首要位置,全面加強學校德育體系建設。
12. 將學校文化建設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重視學校文化潛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把文化育人作為辦學治校的重要內容與途徑。
13. 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優秀傳統文化的時代意義與教育價值,重視地域文化的重要作用。
專業知識與方法
14. 廣泛涉獵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具有良好的藝術修養和相應的藝術欣賞與表現的知識。
15. 了解校園文化建設的基本理論,掌握促進優秀文化融入學校教育的方法和途徑。
16. 掌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健康心理發展的特點與規律,了解學生思想與品行養成過程及其教育方法。
-
專業能力與行為
17. 綠化、美化校園環境,精心營造人文氛圍,建設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設計體現學校特點和教育理念的校訓、校歌、校徽、校標。
18. 精心設計和組織藝術節、科技節等校園文化活動,充分利用好重大節慶日、傳統節日等有特殊意義的日子以及學校組織特有的儀式,開展主題教育活動。
19. 建設綠色健康的校園信息網路,向師生推薦優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和先進模範人物,努力防範不良的流行文化、網路文化和學校周邊環境對學生的負面影響。
20.凝聚學校文化建設力量,發揮教師、學生及社團的主體作用,為共青團、少先隊、學生社團、班集體活動開展提供必要條件,保證活動時間。
-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
專業理解與認識
21.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2.尊重教育教學規律,注重培養學生的責任意識、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23. 尊重教師的教學經驗和智慧,積極推進教學改革與創新。
專業知識與方法
24. 掌握學生不同發展階段的培養目標和課程標準。
25. 了解課程編制、課程開發與實施、課程評價的相關知識和教材、教輔使用的政策以及國內外課程教學改革的經驗。
26. 掌握課堂教學以及教育信息技術套用的一般原理與方法。
-
專業能力與行為
27. 有效統籌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確保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落實,推動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實施,為學生提供豐富多樣的課程教學資源。
28. 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不得隨意提高課程難度,不得擠占體育、音樂、美術及少先隊活動等課程的課時,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
29.建立聽課與評課制度,深入課堂聽課並對課堂教學進行指導,每學期聽課不少於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時數量。
30.積極組織開展教研活動和教學改革,建立完善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教學評價制度,不片面追求學生考試成績和升學率。
-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
專業理解與認識
31. 教師是學校改革發展最寶貴的人力資源,尊重、信任、團結和賞識每一位教師。
32. 校長是教師專業發展的第一責任人,將學校作為教師實現專業發展的主陣地。
33. 尊重教師專業發展的規律,激發教師發展的內在動力。
專業知識與方法
34. 把握教師職業素養要求,明確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35. 掌握教師專業發展的理論以及指導教師開展教育教學實踐與研究的方法。
36. 掌握學習型組織建設的方法以及激勵教師主動發展的策略。
-
專業能力與行為
37. 建立健全教師專業發展的制度,推行校本教研,完善教研訓一體的機制,落實每位教師五年一周期不少於360學時的培訓要求。
38. 關注每一位教師的發展,指導教師根據自身發展特點制定專業發展計畫,加強青年教師培養,支持教師輪崗交流,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師專業發展中的套用。
39. 紮實開展師德師風教育,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教師從事有償補課。
40. 維護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和待遇,關愛教師身心健康,建立優教優酬的激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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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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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理解與認識
41. 堅持依法治校,自覺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42. 崇尚以德立校,處事公正、嚴格律己、廉潔奉獻。
43. 倡導民主管理和科學管理,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專業知識與方法
44. 把握國家相關政策對校長的職責定位和工作要求。
45. 掌握學校管理的基本理論與方法,了解國內外學校管理的變化趨勢。
46. 熟悉學校人事財務、資產後勤、校園網路、安全保衛與衛生健康等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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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能力與行為
47. 形成學校領導班子的凝聚力,認真聽取黨組織對學校重大決策的意見,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48. 尊重和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管理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
49. 建立健全學校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提高學校管理規範化水平,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50. 努力打造平安校園,建立和完善學校各種應急管理機制,定期實施安全演練,正確應對和妥善處置學校突發事件。
-
專業
職責
專業要求
-
調
專業理解與認識
51. 堅持把服務社會(社區)作為學校的重要功能,勇於承擔社會責任。
52. 堅持把合作共贏作為學校對外關係準則,積極開展校內外合作與交流。
53. 堅信學校與家庭、社會(社區)的良性互動是辦學水平的重要體現。
專業知識與方法
54. 掌握學校公共關係及家校合作的理論與方法。
55. 了解所在社區、學生家庭的基本情況,積極獲取與學生成長、學校發展相關的信息。
56. 熟悉各級各類社會公共服務機構的教育功能。
-
專業能力與行為
57.最佳化外部育人環境,努力爭取社會(社區)的教育資源對學校教育的支持。
58. 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支持學校工作的積極作用,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接受改進學校工作的合理建議。
59. 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機制,建立教師家訪制度,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會、家長開放日等形式,指導和幫助家長了解學校工作情況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掌握科學育人方法。
60. 積極發揮學校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鼓勵並組織學校師生參與服務社會(社區)的有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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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要求
(一)本標準適用於國家和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義務教育學校的正、副校長。幼稚園園長、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專業標準另行制定。鑒於全國不同地區的差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以依據本標準制定符合本地區實情的實施意見。本標準可在執行的過程中逐步完善。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本標準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校長隊伍建設和校長管理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本標準引領和導向作用,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隊伍建設規劃,嚴格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任職資格標準,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選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長職級制,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培養培訓質量保障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隊伍建設與管理機制,為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有關高等學校和校長培養培訓機構要將本標準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培養培訓的主要依據。重視義務教育學校校長職業特點,加強相關學科和專業建設。根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發展階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養培訓方案,科學設定校長培養培訓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方式。注重校長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校長教書育人、管理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校長培養培訓的師資隊伍建設,開展校長專業成長的科學研究,促進校長專業發展。
(四)義務教育學校校長要將本標準作為自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制定自我專業發展規劃,愛崗敬業,增強專業發展自覺性;大膽開展學校管理實踐,不斷創新;積極進行自我評價,主動參加校長培訓和自主研修,不斷提升專業發展水平,努力成為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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