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嘗試揭示出中國社會轉型期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演化規律,剖析地方政府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決策機制,對地方政府採取應急處置方案的實施績效進行評估;進而提出地方政府有效處置群體性事件,構建和諧社會的政策實施建議,完善現有的應急管理預案和預警系統。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博弈視角下的社會結構分析 第三章 群體性突發事件產生機理的博弈分析 | 第四章 群體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管理策略的博弈分析 第五章 群體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管理的績效評價 第六章 政策建議和未來研究展望 |
創作背景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當代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問題。從人畜共有的各種疫病,種類繁多的自然災害,到不斷發生的礦難、爆炸、食物中毒、停水停電和各種恐怖事件,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土地徵收徵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中民眾反應強烈的問題等,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國家和地區的社會穩定,形成各種各樣的社會危機。經過IT技術和網際網路媒體的放大效應,進一步引起了社會公眾的心理恐慌,加劇了社會動盪。群體性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危害,不僅直接威脅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且會使公眾的社會心理產生恐懼和不安全感,使得政府喪失公信力,甚至會對社會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造成衝擊和威脅。群體性突發事件管理是對政府處理複雜問題能力的現實考驗,直接考量著政府在公共危機狀態下能否用最短的時間控制局面,化險為夷,贏得轉機。基於此,《群體性事件的演變與評估》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的主要研究結論及政策建議如下:1.防止政府權力與資本的結合,防止政府部門與民爭利,在社會轉型的過程中保持中性政府的角色,這樣在新形勢下面臨發展中所出現的新問題時,政府才有動機主動地推進改革的深入,實現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學者姚洋認為,中國政府在改革開放30年裡總體上是一個“中性政府”,一個為全中國人民長遠利益考慮的政府。中性的政府是對社會不偏不倚,不是照顧某些特殊利益的政府,比較容易關注全社會的長遠利益。在一些開發中國家,要么政府是精英集團的代言人,要么就搞民粹主義的舉動,給老百姓承諾一些短期利益,那是非常有害的。中性的政府關注社會的長遠利益,經濟轉型才能比較平穩地朝著一個更有效率的方向發展。
2.對於已經較多涉入與社會公眾利益衝突的政府部門,在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過程中要避免短期行為、機會主義行為,甚至採取“所謂的針鋒相對”策略。在事件處理過程中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強制措施,更不能用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來對待人民民眾。根據科學發展、統籌規劃的指導思想,首先在現有體制內尋求合理解決利益衝突的有效途徑,儘快平息事態;其次積極調整現有社會分配體制和利益表達渠道不完善、不合理的部分,達到社會各階層在經濟發展中實現共贏、社會長治久安的結局。
3.政府部門在事件發展的不同階段採取適當的新聞媒體信息公開措施。在事件尚處於潛伏階段時政府部門需要完善輿論媒體的監督作用;而當群體性突發事件處於制度危機階段迅速擴散狀態時,政府部門不宜過早地公開引發突發事件的社會分配體制和不穩定的社會結構等深層信息,以及當地政府部門的前期不當處理措施,以免進一步產生不利的連鎖反應;當群體性突發事件處於制度轉型階段時,政府部門應該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充分發揮新聞宣傳的輿論導向作用,引導不同的社會階層對調整後的新體制形成穩定的認知均衡。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劉德海,1974年7月生,遼寧省遼陽縣人,漢族,中共黨員,2005年4月獲得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博士學位,2005年4月進入東北財經大學數學與數量經濟學院工作。長期從事社會經濟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