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編劇工會/協會(The Writers Guild of America)(通常翻譯為美國編劇工會)是影視行業歷史悠久的工會組織,它由電影和電視業職業編劇組成。
工會最重要的工作是代表影視編劇與資方行業協會(與工會地位對等的製片方組織)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Allianence of Motion Picture and Television Producers)簡稱AMPTP談判《基礎協定》(Basic Agreement)。此基礎協定受勞動法保護,是美國影視行業兩方組織的所有成員所必須遵守的。《基礎協定》通常三年一次更新談判,其中內容非常詳盡,包括最低工資標準、署名約定、分離權(Separation of Rights)(這是美國特色)、糾紛仲裁程式、影視劇重播及其他收入分成、養老與福利等各個方面。
上百年來,編劇們通過寫劇本來娛樂大眾,儘管他們一代一代以來被認為是這個社會值得敬重珍惜的一部分人,但是他們卻還是不夠受到尊重。在1912年,一群作家寫手組織起來決定改善這個情況,而他們成立了美國作家聯盟(Authors League of America)。這並不是個個例,早在19世紀,就已經有歐洲作家聯盟和法國作家聯盟。有著和他們歐洲同行一樣的想法,美國作家和寫手們聯合起來,保護他們的作品,遵循古來的“團結就是力量”原則。那個組織大約有350名成員,而大部分成員都是書本雜誌作家,對於寫劇本一知半解。過了10年以後,從事劇本寫作的成員們認為他們成員已經夠多,需要一個獨立的系統,於是在1921年成立了美國作家聯盟的一個分支--美國劇作家協會(Dramatists Guild)。
這些紛繁複雜的組織都一直共存,包括在二戰期間,但是戰前的那些歲月,他們的日子很不好過。而打破他們均衡的一股新生力量就是電視行業的興起。隨著電視行業的興起,電視業編劇都覺得他們應該有類似統一代表他們的組織,於是美國作家聯盟下屬的電視編劇協會就這么成立了。有著同樣的想法,先前提到過獨立出去的電影編劇協會也成立了他們獨立的相應的電影分組織。而讓整件事情更加複雜的是,一群紐約的編劇聚集在一起,成立了美國電視編劇聯盟(Television Writers of America)。他們迅速和國家勞動關係部簽署檔案,獲得了代表電視編劇和製作人談判的資格。
這么多組織,如此紛繁複雜的關係導致這個行業發展空間的狹小。他們覺得應該有一個新的系統來代表他們,而聯盟制度不再適合他們。每一個組織的頭頭腦腦們聚集在一起,經過商議,他們決定進行整合。他們決定以密西西比河為界,把所有的編劇們分成兩個獨立的新組織:美國東部編劇協會(The 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East)和美國西部編劇協會(The 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West),包括了全美國的電視,電影和廣播編劇。東部的總部在紐約,而西部則是在洛杉磯。至於原來的美國作家聯盟,他們可以保留原來的兩個分支--作家協會和劇作家協會。新成立的編劇協會則和美國勞動關係部簽了新的檔案,從而獲得了和製作商談判的資格。在這一系列的舉動之後,原來的幾個獨立組織間的柏林圍牆消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