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商法案例選

美國海商法案例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國際商法案例教學叢書:美國海商法案例選評》共選編了39個案例,按照提單下的貨物運輸契約和租船契約分為兩編。所選案例多為美國法院作出的經典案例,其中有許多是美國法學院開設的海商法課程中所使用的案例。由於海上貨物運輸的複雜性,多數案例都較長,在編寫的過程中,儘可能地保留了其“本來面目”。每個案例之前的“案由”和“審理”以及案例之後的“評述”是編者加上的,並非為原來的案例中所有,主要是為了能夠更方便讀者閱讀,但也僅僅是為讀者提供一些參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在教學方法上一直提倡在主要專業課程中實行案例教學法,實踐證明,案例教學對於培養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處理問題時分清主次和真偽的能力,在實踐中運用法律的能力,都起著直接的促進作用。

基本介紹

  • 書名:美國海商法案例選
  • 作者馮輝
  • ISBN:9787810782852 
  • 類別:外國法律與港澳台法律
  • 頁數:329 
  • 出版社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11-0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目錄,相關內容,

目錄

第一編 提單下的貨物運輸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普通法下承運人的責任
案例1 尼亞加拉輪訴科德斯
第三章 成文法調整的提單當事人
案例2 愛波斯坦訴美國
案例3 羅伯特·赫德公司訴克拉威爾機器公司
第四章 貨物損失的責任
第一節 非不適航或承運人的過錯而引起的貨物損失
案例4 雷克斯與達維斯公司訴高蘭蒂斯號
第二節 不適航而引起的損失
案例5 富爾美樂輪
案例6 國際海運公司訴法勒與貝利MFG公司
案例7 河石肉類公司訴蘭開夏郡船運公司(曼克斯特城堡)
第三節 駕駛和管理船舶的過錯而引起的貨物損失
案例8 梅訴漢堡一阿梅坎斯帕克哈特公司(伊希斯號)
案例9 密西西比船運公司訴贊德公司(德薩德號)
第四節 承運人的管貨過失引起的貨物損失
案例10 諾特訴植物精紡廠
案例11 斯克尼爾訴瓦來斯庫拉號
第五節 火災而引起的貨物損失
案例12 俄利與斯托達特公司訴艾利曼威爾遜航運公司(伽利略號)
案例13 泰奇航運(巴拿馬)公司(雷派勒斯號)
第五章 索賠通知和訴訟時效
案例14 貝利有限公司訴美國基姆號
第六章 貨物損失的損害賠償與責任限制
案例15 最佳皮革公司訴墨瑪克林克斯號
案例16 三井公司訴美洲出口航運公司
案例17 莫尼卡紡織股份公司訴塔納號
第七章 繞航
案例18 印達拉普拉號
案例19 克羅爾訴斯利文航運有限公司(曼島漁夫號)
案例20 杜邦國際公司訴麥考馬克織女星號
案例21 BMA工業公司訴奈及利亞之星航運有限公司
第八章 提單中管轄權與仲裁條款
案例22 印督薩公司訴蘭博格號
案例23 威瑪·希古洛斯保險公司訴天空瑞夫爾號
第二編 租船契約
第一章 租船契約概述
第二章 租船契約的成立
案例24 大元航運有限公司訴曼瑟森公司
案例25 明星汽輪社訴貝爾格勒斯克·普羅夫迪巴(小K號)
第三章 光船租船契約
第四章 定期租船契約
第五章 航次租船契約
第六章 租船契約中的保證條款
第七章 租約受阻
第八章 違反租約的責任
附錄
一 說明
二 THE HARTER ACT(哈特法)
三 THE FIRE STATUTE(火災法)
四 The Federal Bills。f Lading Act(聯邦提單法)
五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ACT(海上貨物運輸法)

相關內容

海商法 (maritime law,law of admiralty)
海指海洋及與海相通的江、河、湖等水域;商指國內海上貿易及國際遠洋貿易;海商法主要調整商船海事(海上事故)糾紛,但若發生海上船舶碰撞,則軍艦、漁船、遊艇等船舶以及水上飛機都在海商法調整範圍之內。海商法的內容相當廣泛。主要有:船舶的取得、登記、管理,船員的調度、職責、權利和義務,客貨的運送,船舶的租賃、碰撞與拖帶,海上救助,共同海損,海上保險等。
海商法是隨著航海貿易的興起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就其歷史發展而言,它起源於古代,形成於中世紀,系統的海商法典則誕生於近代,而現代海商法則趨於國際統一化。
海商法屬於國內民事法律,在民商法分立的國家屬於商法範疇;但為解決國際通航貿易中的船貨糾紛,多年來已簽訂了許多國際公約和規則,主要有:《統一提單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即《海牙規則》,1968年修訂稱《海牙維斯比規則》)、《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簡稱《漢堡規則》) 、 《統一有關海上救助的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約克-安特衛普規則》、《防止海上油污國際公約》。它們分別對承運貨物的權利和義務、責任豁免、海上船舶碰撞、海上救助、共同海損等作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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