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業銀行體制

美國商業銀行體制是美國商業銀行的組織結構和管理制度的總稱。它是美國金融體系的主體和骨幹力量。美國長期實行單一銀行制度,因而商業銀行數量很多,銀行持股公司形式發展較快。如在20世紀20年代初,商業銀行總數最高

曾達到30000家左右。後因多種因素影響,商業銀行總數減少很多,1993年底仍有11000家左右。按對商業銀行的管理體制劃分,可分為國民銀行和州銀行兩類。國民銀行是根據1863年“國民銀行法” 向聯邦政府註冊的銀行,約有5000家左右。國民銀行一般規模較大、資本雄厚、信譽較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商業銀行體制
  • 釋義:美國商業銀行的組織結構和管理制度的總稱
根據法律規定,國民銀行都是聯邦儲備銀行的會員銀行,並且必須將存款投保於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州銀行是根據各州的法律建立的,早在1782年就有了第一家州銀行——北美銀行,因而州銀行的歷史較國民銀行要早。根據法律規定,州銀行可自願決定是否成為聯邦儲備銀行的會員銀行或是否參加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存款保險。另外,美國還有近千家外國銀行,主要集中在一些大都市,如紐約、洛杉磯、芝加哥等。這些外國銀行受美國 “聯邦儲備法”和1978年通過的 “國際銀行法” 的約束。1991年通過的 “對外國銀行監管法” 加大了對外國銀行管制的力度,許多外國銀行紛紛在美國轉設非銀行金融機構。美國商業銀行體系的變化趨勢主要有兩個:一是向分支行制和持股銀行制發展,二是商業銀行通過銀行持股公司去收購其他企業的股票,進而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從而衝破了商業銀行不能投資和經營工商企業的限制,實現了銀企的融合以及銀行對工商企業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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