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由原工商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合併組建而成,承接原工商質監局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事業單位自治縣科學技術局的智慧財產權相關職責等。核准行政編制44名、參公編制64名、事業編制9名、機關後勤控制數(老人老辦法)3名,實際在職在編人員101人。領導職務設一正四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東門鎮新天地商貿廣場工商新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府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安全戰略、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等戰略,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工作。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辦理自治縣本級企業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配合上級查處跨區域或重大違法案件。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聯合公安機關打擊市場監管領域違法犯罪行為。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開展調查。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違法廣告、制售假冒偽劣、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自治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定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進行監管。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落實情況。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自治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藥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承擔全縣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小餐飲、食品小作坊登記,科研和教學用毒性藥品購買審批,以及網路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等實施。
(十二)負責特殊食品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承擔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場監管與鹽政執法職責。
(十三)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研製、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研製、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配合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藥品、醫療器械註冊和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的違法行為,查處藥品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的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藥品召回和處置制度。配合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和執業藥師註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六)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十七)指導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推動落實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機制。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對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的監管,規範標準化活動。
(二十)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劃指導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二十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二)組織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扶持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配合自治縣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十三)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支持指導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申報認定和運用工作。依法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專用權,查處侵權違法行為。
(二十四)完成自治縣黨委、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建設。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大力推廣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進一步減少與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2.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快整合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領域政務服務視窗,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提升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服務水平。加強12315投訴舉報平台建設,最佳化發揮平台功能作用。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管理,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3.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進行監管和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4.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推進品牌建設,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
5.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食鹽行政執法工作。自治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主管鹽業工作,制定鹽業產業政策,負責工業鹽管理,監督檢查食鹽儲備工作落實情況和協調處置全縣食鹽供應緊急突發事件。
2.與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市場監管局與自治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羅城仫佬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自治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羅城仫佬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會同自治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應當及時向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評估,並及時向自治縣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檢驗及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處置措施。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會同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林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林業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經營利用的審批環節以及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自治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對發現的破壞性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案件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自治縣林業局查處。

內設機構

設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股)、政策法規人事股、行政許可和登記註冊股、市場綜合監管股、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食品生產流通監管股、食品餐飲安全監管股、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股、315投訴舉報消保股;設6個派出機構:東門市場監督管理所、龍岸市場監督管理所、四把市場監督管理所、小長安市場監督管理所、天河市場監督管理所、喬善市場監督管理所;下轄羅城仫佬族自治縣計量檢定測試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於2019年9月底加掛“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執法稽查大隊”牌子,由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執法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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