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昆

罰昆,哈薩克民間財產刑基本習慣單位。即100匹馬、兩個僕人、兩隻駱駝、兩套甲冑為一昆。也有以羊1000隻或馬200匹(一說300匹)或駱駝100峰為一昆,並往往以罰九作為附加刑罰。如《西西伯利亞吉爾吉斯(指哈薩克)人法規》第137條規定:對第二次竊盜罰半個昆,對第三次竊盜者罰全昆或處死。第132條規定:凡夜間闖進屋內並搶劫者,則大搶須罰27頭(三九)牲口,小搶須罰9頭(一九)牲口;如搶劫進行中殺害人者,須賠一個半昆;如有人沿途殺人並將屍體留在草原上,則須賠兩個半昆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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