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狀

罪狀

罪狀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zuì zhuàng,意思是犯罪的實際情況;所舉犯罪的情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罪狀
  • 拼音:zuì zhuàng
  • 出自:《孔叢子·問軍禮》
  • 釋義:犯罪的實際情況;所舉犯罪的情狀
解釋,出處,基本含義,四種罪狀的概念和實例,

解釋

1. 犯罪的事實。
《孔叢子·問軍禮》:“先期三日,有司明以敵人罪狀,告之史。”《後漢書·陳龜傳》:“﹝ 梁冀 ﹞暴虐日甚, 龜 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 唐 柳宗元 《寄許京兆孟容書》:“ 宗元 於眾黨人中,罪狀最甚。”《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三回:“同鄉京官在會館議他的罪狀。”
2. 宣布他人罪行。
《晉書·桓玄傳》:“ 玄 大悅,乃留其兄 偉 守 江陵抗表率眾,下至 尋陽 ,移檄京邑,罪狀 元顯 。”《宋史·奸臣傳三·秦檜》:“ 河南 諸郡相繼陷沒,帝始大怪,下詔罪狀 兀朮 。”《三國演義》第三二回:“汝前為 本初 作檄,但罪狀孤可也;何乃辱及祖、父耶?”

出處

《孔叢子·問軍禮》

基本含義

我國刑法上的罪狀是指刑法分則條文對犯罪具體情況的規定和描述。其內容通常為對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說明。
罪狀是犯罪構成的載體,或者說是犯罪構成的規範表現形式。只有通過對各罪狀的剖析,才能掌握各種犯罪的構成特徵,明確如何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由此也就產生了對立法者的嚴格要求,即應當十分注意對罪狀規定的科學性、明確性。在理論上和實踐中,對不少罪狀的規定產生不同的理解,眾說紛紜,與罪狀表述的模糊性有直接關係。
刑法理論一般根據罪狀的表述方式及繁簡程度的不同,將罪狀分為以下四種:敘明罪狀,簡單罪狀,空白罪狀,引證罪狀。
罪狀是指刑法分則條文對於某種犯罪具體狀況的描述。只有符合某種犯罪成立的條件,才能構成某種犯罪。根據刑法分則條文對基本罪狀的描述方式,罪狀可以概括為四種形式,即簡單罪狀、敘明罪狀、引證罪狀和空白罪狀。

四種罪狀的概念和實例

一、簡單罪狀
是指條文只簡單的規定罪名或者簡單描述具體犯罪的基本構成特徵。比如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 刑。本法另有規定,依照規定。”本條只簡單的描述了故意傷害罪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的特徵,屬於簡單罪狀。在我國刑法中,簡單罪狀占有一定的比例。刑法中 之所以採取簡單罪狀的方式,是因為這些犯罪的特徵易於被人理解和把握,因而無需在法律上作具體的描述。簡單罪狀雖然缺乏對犯罪構成特徵的具體描述,但條文 簡練概括,避免繁瑣。
二、敘明罪狀。
是指條文對具體犯罪的基本構成特徵作了詳細的描述。比如刑法第217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著作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本條對侵犯著作權罪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的構成作了詳細的描述,屬於敘明罪狀。在我國刑法中,敘明罪狀占多數,這是因為敘明罪狀對犯罪的特徵有詳細的描述,有助於對犯罪的認定和統一適用法律。
三、引證罪狀
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條款來說明和確定某一犯罪的構成特徵。比如刑法第124條第1款規定了破壞廣播電視、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罪狀和法定刑,其第2款規定:“過失犯前款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該第2款即是引用第1款的罪狀來說明和確定過失破壞廣播電視、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罪狀。又如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了虐待罪的罪狀和法定刑,其第2款規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採用引證罪狀是為了避免條款間文字上的重複。
四、空白罪狀
是指條文沒有直接地規定某一犯罪構成的特徵,而是指明確定該罪構成需要參照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比如刑法第325條第1款規定:“違法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該條款僅指明在確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的構成特徵時應當參照文物保護法規的規定,而沒有直接、具體描述該罪的特徵,因此屬於空白罪狀。對空白罪狀必須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相結合,才能夠正確的認定該種犯罪的特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