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繼父母子女關係
- 外文名: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ep-parents and step-children
- 包含:繼父母、繼子女
- 類別:家庭關係
繼父母子女關係,指的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形成了撫養關係。繼父母是指子女對父母一方後婚的配偶的稱謂;繼子女則是指夫妻一方在其前婚中所生子女,是相對於...
繼父母,指子女對母親或父親的後婚配偶,稱繼父或繼母。 繼父母和繼子女關係,是由於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帶子女再婚;或者父母離婚後,另行再婚而形成的。在通常情況...
父母子女關係(relationships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係。父母子女關係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
繼父母繼子女是指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結婚,或因父母離婚、一方或雙方再行結婚而形成的親屬關係。繼父母指子女對母親的後夫或父親的後妻的稱謂。俗稱“後...
繼子女(stepchild),是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子女。......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能否解除的批覆》在1988.01.2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養父母子女關係是通過收養的法律行為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之間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收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規定,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在本無自然血親關係的收養人...
親子關係是指父母子女關係。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父母和子女是血緣最近的直系血親,為家庭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親子關係是親子教育的...
概念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係。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
(2)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3)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
當生父母與繼父母離婚後,雖然繼父母子女關係不再存在,但是,繼子女受繼父母撫養的事實不能消失,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已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不能自然終止。因此,當生...
4在我國,由於承認已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為擬制血親關係,對繼子女而言,生親與繼親均為親權人,但是生親另一方與子女的法律關係依婚姻法第29條之規定...
擬制血親,“自然血親”的對稱,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係,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但法律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擬制直系血親主要指養父母子女。它是由養父母對養...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和一般的父母子女關係不同,具有姻親關係和教育撫養關係,但不具備血緣關係,這種權利和義務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