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繁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繁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是繁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經濟、信息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發展、結構調整;統籌縣鎮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工作, 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培育和促進工業和信息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組織實施工業發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四)負責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的管理;按照規定許可權,開展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轉報和備案工作,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的規劃、政策;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相結合;推動產學研合作,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
(七)研究提出企業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指導企業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和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工作。
(八)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
(十)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擔保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產業的發展;統籌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負責人:包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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