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新文字

維吾爾語屬於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 歷史上,維吾爾語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古突劂語階段(7-13世紀);察合台語階段(14-18世紀);近代和現代維吾爾語階段(19世紀-現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維吾爾新文字
  • 使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目前狀況:使用中
  • 語族與語系: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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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現代維吾爾語共有32個字母,其中有8個元音,24個輔音。
維吾爾新文字

基本特徵:

1、存在元音和諧律。舌位合諧比較嚴整,唇狀和諧比較鬆弛。
2、有元音弱化現象。
3、構詞和構形附加成分很豐富。
4、名詞有數、從屬人稱、格等語法範疇。動詞有態、肯定否定、語氣、時、人稱、數、形動詞、動名詞、副動詞等語法範疇。表示各種情態的動詞很發達。
5、詞組和句子有嚴格的詞序:主語在謂語之前,限定語在中心詞之前。
6、辭彙中除有突厥語族諸語言的共同詞外,還有相當數量的漢語、阿拉伯語、波斯語和俄語的借詞。 現在使用以改進的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維吾爾文字。

歷史

古代維吾爾語起先用文拼寫,後來用粟特文改進的回鶻文來拼寫,之後用阿拉伯文為基礎的古代維吾爾文來拼寫(哈卡尼亞文),再後來用察合台文來拼寫,公元九—十世紀後,改用阿拉伯文字母為基礎的維吾爾文來拼寫。新中國成立後,曾改用斯拉夫字母拼寫。1970年代,中國國務院曾為新疆的維族創製拉丁字母維吾爾文字維吾爾文字。現代維吾爾文的改革最近的一次是在1983年,使用的文字是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書寫體系。現行維吾爾文有8個元音字母,24個輔音字母,自右向左橫寫。用來書寫現代維吾爾文學語言,即業經規範的書面語。每個字母按出現在詞首、詞中、詞末的位置有不同的形式。有些字母只有單式和末式。有些字母所帶的符號除作獨立形式和詞首形式的標誌外,還起隔音的作用。32個字母實際共有126種寫法。詞根上的語音變化、附加成分與詞幹在元音和輔音上的和諧都在文字上有所反映,同一個詞根往往有不同的書寫形式,同一個附加成分往往有幾種變體。

維吾爾語言

現代維吾爾語是維吾爾民族的共同語言,它是古代維吾爾各部落和其它民族語言共同融合、長期演變、形成發展而來的。維吾爾語屬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現代維吾爾語標準語以伊犁—烏魯木齊語音為標準音。它與同語族的哈薩克語、柯爾克孜語、烏孜別克語等親屬語言既有許多共同之處,也有自己獨具的特點。
①元音音位
有ε、α、φ、o、y、u、i、e8個,前6個元音,是元音舌位和諧的主體。
以舌位和諧為基礎的唇狀和諧已趨於鬆弛。元音和諧表現在兩個方面:詞幹內部元音之間的和諧;詞幹與附加成分之間的元音和諧。元音弱化是現代維吾爾語區別於其它突厥語的重要標誌。
② 輔音音位
有b、p、w、m、f、z、s、d、t、n、l、r、〓、〓、〓、j、g、k、〓、x、q、h24個。輔音有同化和弱化兩種現象。塞音和塞擦音分為清(送氣)和濁(不送氣)兩套;兩個元音之間的清塞輔音有濁化現象。
③詞幹中的元音和輔音
有接後綴附加成分時,有音位脫落的現象。由於音節脫落,形成詞的減縮形式。
④兩個音節以上的詞
維吾爾語像其他突厥語言一樣,重音一般落在最後一個音節上。當詞幹後接後綴附加成分時,重音後移,一般仍落在最後一個音節上。

語法主要手段:


①按語言特徵
維吾爾語屬粘著型語言。一個詞根可以加幾個後綴表達不同的語法意義,一般是構詞附加成分在前,構形附加成分在後。
② 實詞分靜詞和動詞兩類
實詞以附加成分為構詞和構形的主要語法手段。靜詞包括名詞、形容詞、數詞、副詞、代詞等。名詞有數、人稱和格的範疇。形容詞有比較級的變化。代詞一般都有格的變化。數詞在作名詞使用時,有數、人稱、格的變化。動詞有語態、能動、否定、疑問、式、時和人稱等語法範疇。有詞幹、人稱形式和非人稱形式等三種形式。詞幹形式有語態和肯定、否定兩種語法範疇,人稱形式與非人稱形式在詞根或詞幹的基礎上構成。
③ 詞之間在句法上組合關係有四種類型:
一致關係、支配關係、附加關係和並列關係。語序一般是:主語在謂語前,賓語在動詞前,定語在中心詞前。句子按照語氣的不同,可分為陳述、疑問、祈求和感嘆四類;按結構的不同,可分為簡單句和複合句兩類。根據各地維吾爾語的語音、語法和辭彙等特徵,維吾爾語一般分為三個方言區:中心方言、和田方言和羅布方言。中心方言分布區域最大,東起哈密,西至伊犁,南抵啼什,使用人口約占總人口的80%。和田方布在莎車以東的和田地區所轄各縣,以及且末、若羌等縣所轄部分地區,使用人口19%。羅布方言分布在塔克拉瑪乾大沙漠以東的尉犁縣大部分地區和若羌縣部分地區,使用人口約占0.4%。方言的差別主要是語音和辭彙。中心方言(尤其是南部喀什話)與和田方言差別不大,與羅布方言差別顯著。

維吾爾族文字

維吾爾族曾經使用過突厥文、回鶻文和察合台文。突厥文是指古代突厥、回鶻等民族共同使用的一種拼音文字。

突厥文

約由38—40個符號組成,其中4個符號代表元音,其餘符號代表輔音。通常是由右向左書寫,詞與詞之間一般用兩點隔開。迄今發現的重要的突厥文碑銘有《闕特勤碑》、《毗伽可汗碑》、《暾欲谷碑》、《回鶻英武威遠毗伽可汗碑》、《九姓回鶻可汗碑》等。

回鶻文

亦稱“回紇文”,是古代回鶻人創造和使用的一種文字。它主要是在回鶻西遷新疆後使用。從九世紀末到十五世紀,回鶻文在中亞、新疆等地廣泛使用。蒙古人也曾使用過回鶻文,古代蒙古文便是在回鶻文基礎上創製的。回鶻文約有19個 23個字母,字母寫法不定型。其中5個字母表示元音,2個字母表示半元音,其餘表示輔音。早期回鶻文由右向左橫寫,後來改為由上向下直寫。字型分印刷體和書寫體。書寫體又分楷書和草書兩種,楷書用以書寫經典,草書用以書寫一般文書。古代回鶻文文獻留存在現在的有很多,除了著名的《福樂智慧》、《烏古斯可汗的傳說》、《真理入門》等外,還有明代的《高昌館來文》和用回鶻文翻譯的《金光明經》、《大唐三藏法師傳》、《兩王子的故事》、《五卷書》、《伊索寓言》等,以及近幾十年來在甘肅敦煌和新疆哈密、吐魯番等地發現的大批宗教經典、碑刻、雕板印刷品和契約等。

文字改革

1959年維吾爾族設計了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新文字方案,於1964年開始推行。但是經過幾年的實踐證明,推行維吾爾新文字的條件尚不成熟,為此198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全面使用維吾爾、哈薩克老文字的報告》,於是迄今為止,維吾爾族人民仍在使用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維吾爾老文字。不過,由於長期文化交流,現在不少維吾爾人能使用多種語言文字,特別是城市裡的的維吾爾族知識分子大多會說漢語和使用漢文,很多維吾爾族學習英語,日語,俄語。新疆北部阿爾泰,塔城,原伊犁等地區的維吾爾族一般會說哈薩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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