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綠色商業是指企業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充分體現環境保護意識、資源節約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儘可能滿足消費者的綠色需求,以科學地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和發展的可持續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商業
- 外文名:Green business
概念內涵,特徵,發展必要性,
概念內涵
特徵
文化性。綠色商業的文化性首先表現為一種商業經營哲學,是指導商業企業從事市場行銷活動的指導思想和行為準則。企業在綠色商業觀念指導下,必然會積極開發和自覺組織綠色產品行銷,採用綠色包裝,提倡綠色消費,進行綠色市場定位,樹立綠色企業形象。其次是徹底改變傳統商業文化。傳統的商業文化在本質上是不利於環境保護的競爭文化,綠色商業要求實施綠色文化,即要求企業更多地注意“人”的導向和價值、“人”的安全、健康和發展,企業應把競爭對手更多地看作夥伴,尤其是環境合作的夥伴,重塑富有綠色商業特徵和共處共贏、和諧發展的商業文化。
系統性。綠色商業的系統性是指企業的經營行為是一個系統工程,在實施整體管理原則指導下,全面協調企業與環境的相互關係,並採取相應的經營行為。用系統論的觀點把綠色商業貫穿於商業企業決策過程和整個企業經營過程,不僅儘可能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環保、健康”的綠色產品,確保商業經營場所與設施無污染,而且在商流和物流上堅持以綠色文明和環境保護為導向的綠色流通,實現經濟效益與環保效益協調發展。
可持續發展性。綠色商業的可持續發展性是指商業企業的經營在充分滿足當前的消費需求,爭取適當利潤和發展水平的同時,從充分滿足子孫後代消費需求出發,注重自然生態平衡,減少環境污染,保護和節約自然資源,維護企業和人類的長遠利益及長遠發展。正如英國威爾斯大學肯·畢提教授在其所著的《綠色行銷——化危機為商機的經營趨勢》一書中所指出的:“綠色行銷是一種能辨識、預期及符合消費的社會需求,並且可帶來利潤及永續經營的管理過程。”
和諧性。安順為和,協調為諧。綠色商業的和諧性是指商業企業經營過程始終重視規模、速度、效益的協調;內部關係與資源配置的協調;企業與社會環境及自然環境的協調;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協調。企業實施綠色商業,除給自己帶來經濟利益外,也給其他經濟主體帶來正面影響,包括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對其他企業的導向作用,給消費者帶來的福利和對健康的社會文化、倫理以及可持續性發展的推動作用等等。顯然是企業與其他經濟主體的共贏共興、同存同榮的和諧之舉。
發展必要性
(一)最佳化資源配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絕大多數產品都要經過流通領域才能成為實際的消費品。發展綠色商業,必然要經營綠色產品,從而促進生產企業開發綠色產品,包括選擇有利於環境保護、生態平衡和資源節約的生產技術;選用無公害、養護型新能源、新材料;進行可拆卸、可分解,零部件可翻新、可重複利用,包裝物可回收的產品設計;組織清潔生產,防止生產過程造成環境惡化和資源的浪費等等。發展綠色商業是促進綠色生產,最佳化資源配置,節約和利用資源,把有限的自然資源和生存環境運用於改善和提高消費者及人類社會福利的最有效的途徑。
(二)更好地滿足消費需求
(三)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
《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我們所要建設的和諧社會是“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實現這樣美好的願望,需要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採取切實可行的途徑。而發展綠色商業,正是實現和諧社會最有效、最重要的途徑之一。因為綠色商業作為一種全新的商業觀念和行銷方式,是建立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綠色消費的基礎上,本著對消費者生存環境負責,對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負責進行行銷活動,最有效地減少商業行為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無疑對構建和諧社會起了最重要的微觀基礎作用。如果商業行為不符合環保要求,也會引起其他種種的社會矛盾。因此可以說,綠色商業與和諧社會的構建是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的有機統一體,它們的共同目標都是實現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