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企業評價規範》(DB4403/T 146-2021)是2021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地方標準《綠色企業評價規範》(DB4403/T 146-2021)規定了綠色企業評價的基本要求、評價內容及評價方法。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深圳市開展綠色企業的創建及評價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企業評價規範
- 外文名: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enterprise
- 標準號:DB4403/T 146-2021
- 發布日期:2021-03-02
- 實施日期:2021-04-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04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01
- 技術歸口: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 起草階段
- 發布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基本要求 | 1 |
5 評價內容 | 2 |
6 評價方法 | 5 |
附錄A(規範性)綠色企業評價基本要求與評分表 | 6 |
附錄B(規範性)綠色企業評價結論表 | 9 |
參考文獻 | 10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 17167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T 20862 產品可回收利用率計算方法導則 GB/T 23331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 24789 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 50189 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 SZDB/Z 69 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化和報告規範及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