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

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

《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T 1111-2017)是2018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行業標準,歸口於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行業標準《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T 1111-2017)規定了綜合貨運樞紐的類型劃分和通用要求,以及設施、交通組織及引導、信息化、安全與應急等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練合貨運樞紐的界定、規劃、設計、建設、運營與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
  • 外文名:Classification and basic requirements of intermodal freight transportation hub
  • 標準號:JT/T 1111-2017
  • 發布日期:2017-04-12
  • 實施日期:2017-08-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 04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01
  • 歸口單位: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行業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在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得到長足發展的基礎上,在國家大力發展綜合運輸的方針指導下,各地方正在積極推進綜合貨運樞紐的建設工作。與單一方式的貨運樞紐、物流園區的現有標準相比,綜合貨運樞紐相關配套等方面的技術標準缺失,這在很大程度上無法規範中國綜合貨運樞紐的建設與運營管理。綜合貨運樞紐的分類與基本要求屬於綜合貨運樞紐相關標準體系中的基礎標準,是其他綜合貨運樞紐標準的支撐與依託,是需要綜合貨運樞紐標準體系需要首選研究的重要內容,也是推動綜合貨運樞紐體系建設的核心內容。因此,制定適宜的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對於促進中國綜合貨運樞紐的健康有序發展十分有必要。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5年7月16日,行業標準計畫《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 2015-6)下達,項目周期17個月,由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執行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5年4月,交通運輸部科技司組織召開綜合交通運輸相關標準研究及制定的立項審查會,確定由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牽頭,長安大學、鐵道第三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承擔本標準的研究工作。
2015年5月,課題組編寫了標準研究工作大綱,並召開研究大綱的專家諮詢會。
2015年6-12月,課題組通過深入調研和對國內外相關文獻研究,梳理標準編制目的、核心技術問題,制定標準研究大綱,完成了標準草案初稿。
2016年1-8月,課題組根據標準研究成果,繼續進行單位走訪與調研,整理形成標準草案。
2016年9月,於9月2日就標準草案召開了專家諮詢會。針對專家意見,進一步修改了標準內容,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17年4月12日,行業標準《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T 1111-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發布。
2017年8月1日,行業標準《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T 1111-2017)實施。

制定依據

行業標準《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T 1111-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編制要求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長安大學、鐵道第三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葆青、李忠奎、孫楊、袁瑜、梁科科、景春光、王顯光、王嬙、任天逸、胡大偉、趙嬌、李榮華、李靜波、商梁。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類型劃分
2
5 通用要求
2
6 設施要求
2
7 交通組織及引導要求
3
8 信息化要求
3
9 安全與應急要求
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行業標準《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T 1111-2017)規定了綜合貨運樞紐的類型劃分和通用要求,以及設施、交通組織及引導、信息化、安全與應急等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練合貨運樞紐的界定、規劃、設計、建設、運營與管理。

引用檔案

GB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T 18354 物流術語
GBC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52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
GB 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GB/T 50293 城市電力規劃規範
CJJ 37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各級城市交通主管部門、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及規劃設計單位,在綜合貨運樞紐規劃建設、運營管理以及本標準頒布後編制其他相關標準規範工作中,積極採用本標準規定的基本要求相關內容,以規範綜合貨運樞紐規劃、建設、運營管理等工作。

意義價值

行業標準《綜合貨運樞紐分類與基本要求》(JT/T 1111-2017)的制定,使綜合貨運樞紐規劃、建設、管理有標準可依,為綜合貨運樞紐建設者、運營者、管理部門的實際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該標準的實施,規範了綜合貨運樞紐總體要求、設施設備、交通組織及引導、安全與應急、信息化等規劃、建設與管理相關環節,為適應中國綜合運輸體系建設要求,促進綜合貨運樞紐科學發展,提高中國綜合貨運樞紐規劃設計、運營管理決策支持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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