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業務系統”是市場監管總局於2022年8月1日正式上線的系統,該系統集合了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律法規制度、申報流程、審查流程,實現“申報端”“委託端”和“審查端”數位化互動,通過數字賦能推動提升申報和審查效能。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業務系統”是市場監管總局於2022年8月1日正式上線的系統,該系統集合了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律法規制度、申報流程、審查流程,實現“申報端”“委託端”和“審查端”數位化互動,通過數字賦能推動提升申報和審查效能。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業務系統”是市場監管總局於2022年8月1日正式上線的系統,該系統集合了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律法規制度、申報流程、審查流程,實現“申報端”“委託端”和“審查端”數位化互動,通過數字賦能推動提升申報和審...
經營者集中,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相互合併,或者一個或多個個人或企業對其他企業全部或部分獲得控制,從而導致相互關係上的持久變遷的行為。如果經營者結合後對競爭的秩序產生效果,如經濟力量的過度集中,損害競爭的壟斷結構出現,...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指引》是為了引導經營者落實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提高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意識和管理水平,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
提升合規管理效能。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引》旨在引導經營者落實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提高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意識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能, 便利經營者集中申報,推動公平競爭政策實施。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救濟措施運行機制研究》是2015年上海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俊峰。本書是國內較早對經營者集中救濟措施運行機制問題進行系統研究的成果。結構方面,作者首先梳理辨析了救濟措施的類型、性質、功能與原則。內容簡介 ...
案例研究方法,對經營者集中審查流程中所涉各種問題進行全面討論,並在此基礎上對反壟斷法的基本法理進行系統梳理,與以往出版的《壟斷協定的反壟斷法調整》《支配地位濫用行為的反壟斷法調整》兩本書結合在一起,試圖完成中國反壟斷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與企業創新——挑戰及制度因應》是2016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劉武朝,楊茂喜。內容簡介 20世紀90年代以來,創新日益替代價格和產量成為企業之間競爭的主要手段,特別是在創新密集的高科技產業中更是如此...
《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是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為鼓勵經營者培育公平競爭的合規文化,建立反壟斷合規管理制度,提高對壟斷行為的認識,防範反壟斷合規風險,保障經營者持續健康發展,促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全面實施,根據《反...
經營者集中審查是指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對經營者之間通過合併、取得股份或者資產、委託經營或聯營以及人事兼任等方式形成的控制與被控制狀態行為的審查。經營者集中審查的實體標準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實體標準是相對於申報標準這一程式性...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辦事指南》是為了指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事項的辦理而制定的。2018年9月29日,該指南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指南全文 行政事項名稱: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行政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
基於集中控制政策事後評估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在對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果事後評估的評估標準、評估方法、評估內容等系統梳理的基礎上,本書分別從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案例的總體分析和典型案例分析兩個視角,對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裁決程式》是2012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潘志成。《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裁決程式》集中探討了普通法司法判決程式的核心構造特徵:中立的決定作出、利害關係方的參與以及對判決結果給予的清晰、理由充分的說明,而...
充分考慮網際網路平台經濟動態性、系統性和複雜性等特點,深刻把握平台經濟發展規律和反壟斷監管規律,科學構建反壟斷監管規則,強化競爭分析和法律論證,提高反壟斷執法的專業化、規範化水平,為平台經濟發展營造針對性和可預期性強、透明度高...
第十四條 經營者要加強《反壟斷法》及相關法規的系統學習,熟知《反壟斷法》及相關法規中的禁止條款及其在各自經營活動中的表現,從而對經營行為進行認真梳理分類、甄別定性。第十五條 壟斷協定 1.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3 條的規定,壟斷行為一般指三種經濟壟斷,具體包括:(一)壟斷協定;(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第8條有關行政壟斷的規定與經濟壟斷並列。壟...
對於平台經濟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相關市場界定通常是認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第一步。開展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通常需要界定相關市場。在特定個案中,如果直接事實證據充足,只有依賴市場支配地位才能實施的行為持續...
2023年10月,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廣東省網際網路平台經營者競爭合規指引(反壟斷)》。內容解讀 《指引》由總則、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法律責任與配合調查義務、經營者內部合規管理和附則...
(三)相關市場界定在各類壟斷案件中的作用 堅持個案分析原則,不同類型壟斷案件對於相關市場界定的實際需求不同。調查平台經濟領域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和開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通常需要界定相關市場。第二章 壟斷協定 《反...
第八條 [反壟斷涉及的主要行為]各司法轄區反壟斷法調整的行為種類類似,主要以規制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影響的經營者集中作為主要內容。各個司法轄區對於相關行為的定義、類型和評估方法不盡相同,本章...
屬於商務部部門規章性質,其立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配套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規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和審查具有重要意義。該辦法已於2021年5月...
(三)準確把握規律,全面總結執法經驗。系統梳理國內外行業協會反壟斷監管執法經驗,準確把握行業協會發展特點和規律,認真分析行業協會壟斷風險並有針對性地作出回應,確保《指南》契合我國行業協會發展階段和反壟斷監管執法需要。(四)廣泛...
建立全國反壟斷執法人員集中培訓制度,2019年舉辦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反壟斷業務骨幹培訓班,通過培訓促進全國反壟斷執法隊伍加快實現全面融合、深度融合,提高全系統的反壟斷執法能力和水平。精準出擊,著力提升反壟斷執法威懾力 執法是反壟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