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果事後評估》是2023年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果事後評估
- 作者:王燕
- 出版時間:2023年10月
-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 ISBN:9787521841442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果事後評估》是2023年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效果事後評估》是2023年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反壟斷法》的頒布和實施不僅是我國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經濟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里程碑。中國已從新入門實施反...
《反壟斷執法經濟效果事後評估機制研究·法學研究》是2019年12月暨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費蘭芳。內容簡介 《反壟斷執法經濟效果事後評估機制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文庫·法學研究》共分為六章。第一章闡述反壟斷執法經濟效果...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規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制定的部門規章,共七章六十五條,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國家...
一般來說,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實體標準可從三個層面來界定,即一般標準、經濟分析中應考慮的因素和抗辯理由。1、一般標準 我國《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
經營者加強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管理,可以幫助經營者識別、評估和管控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律風險,避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防範因違法實施集中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經營者在中國...
最新《指引》詳細介紹了經營者集中審查制度的各項規定,說明了我國反壟斷領域重點規制的經營者集中情況,以及申報、商談、立案、初步審查、進一步審查、審查等各環節的規定,強調了違反規定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指引》提出六類需重點關注的...
《反壟斷法》禁止經營者實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集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據《反壟斷法》《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和《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對平台經濟領域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審查,並對違法實施的經營...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辦事指南》是為了指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事項的辦理而制定的。2018年9月29日,該指南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指南全文 行政事項名稱: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行政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
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定;(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第四條 反壟斷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國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強化競爭政策...
鼓勵經營者全面、有效開展反壟斷合規管理工作,防範合規風險。經營者可以向反壟斷執法機構書面報告反壟斷合規管理制度及實施效果。第八條 合規管理機構 鼓勵具備條件的經營者建立反壟斷合規管理部門,或者將反壟斷合規管理納入現有合規管理...
本書在分析創新和創新密集產業特徵的基礎上,對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面臨的挑戰和應對予以闡釋。重點梳理了創新密集產業中相關市場的界定、反競爭效應的認定、限制性條件的附加以及條件的執行監督等相關問題,以期能對我國反壟斷法立法和...
開展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通常需要界定相關市場。在特定個案中,如果直接事實證據充足,只有依賴市場支配地位才能實施的行為持續了相當長時間且損害效果明顯,準確界定相關市場條件不足或非常困難,可以不界定相關市場,直接認定...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業務系統”是市場監管總局於2022年8月1日正式上線的系統,該系統集合了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律法規制度、申報流程、審查流程,實現“申報端”“委託端”和“審查端”數位化互動,通過數字賦能推動提升申報和審查效能。
三 中國反壟斷法下共同濫用173 第四章 經營者集中(上)實體性問題評述182 第一節 橫向經營者集中審查的確認性因素183 一 市場份額184 二 市場集中度188 第二節 橫向經營者集中的反競爭效果190 一 單邊效應191 二 協調效應...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3 條的規定,壟斷行為一般指三種經濟壟斷,具體包括:(一)壟斷協定;(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第8條有關行政壟斷的規定與經濟壟斷並列。壟...
主要競爭者及其市場份額;市場集中度;市場進入;行業發展現狀;集中對市場競爭結構、行業發展、技術進步、國民經濟發展、消費者以及其他經營者的影響;集中對相關市場競爭影響的效果評估及依據。
第六條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對本規定確定的申報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第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反壟斷工作。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現行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偏低,不...
第四章 經營者集中 《反壟斷法》禁止經營者實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集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據《反壟斷法》《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和《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對平台經濟領域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