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實施意見

民兵、預備役人員是國防後備力量的主體,是全民國防教育的重點對象。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未來戰爭的需要,根據《國防法》、《國防教育法》、《全民國防教育大綱》、《民兵工作條例》和《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縣民兵、預備役人員國防教育的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陽縣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實施意見
  • 所在地區:綏陽縣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 分類:意見
一、教育目的和原則
在民兵、預備役人員中開展國防教育,目的在於使他們學習現代國防知識,強化國防觀念,明確肩負的責任,自覺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積極參加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民兵、預備役人員國防教育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人民戰爭思想。以馬克思主義戰爭觀、毛澤東軍事思想和鄧小平關於新時期國防建設理論,江澤民、胡錦濤關於軍隊建設的一系列論述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全民國防教育和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依法施教。依據《憲法》、《兵役法》、《預備役軍官法》和《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確保教育內容、時間、人員和效果的落實。
(三)堅持從實際出發。針對不同層次的教育對象實施分類教育,相互融合滲透,將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與政治教育相結合,深化教育效果。
二、教育對象和內容
(一)教育對象。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國防教育一般可分為三個層次:幹部骨幹。人武,專武幹部和民兵預備役幹部,民兵基層組織、預備役連隊幹部骨幹是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的組織領導者,應接受重點教育。預備役部隊、應急分隊、基幹民兵,是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的主體,應接受專門教育。普通民兵,是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的基礎,應接受國防基本常識教育。
(二)教育內容。可分為一般國防知識和國防後備力量知識兩部分。一般國防知識包括:國家與國防的關係,我國國防歷史與現狀;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關係;我國國防現代化建設,未來戰爭特點及戰爭動員等;國防後備力量知識主要包括:人民戰爭思想,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法規、體制、組成和來來戰爭對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要求;民兵、預備役部隊的性質、任務;現代國防的精神準備等。
1、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教育。要突出以中國近、現代反侵略鬥爭歷史、我黨我軍優良傳統、民族氣節、艱苦奮鬥和革命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為重點,引導民兵、預備役人員弘揚愛國奉獻的革命精神。
2、國防法律法規和權利義務教育。學習和熟悉《兵役法》、《軍事設施保護法》、《預備役軍官法》、《民兵工作條例》、《徵兵工作條例》、《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明確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神聖職責和義務。
3、服從與服務於經濟建設大局的教育。正確認識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辯證關係,堅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國防後備力量建設中發揮骨幹作用。
4、國際局勢和形勢教育。了解國際鬥爭形勢、局部戰爭、突發事件和我國對外方針,政策及周邊安全等教育,居安思危,有備無患。
(三)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應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和現實思想狀況,靈活安排,講究實效。
以上內容每五年為一個周期,組織幹部骨幹和預備役部隊、應急分隊、基幹民兵普遍學習教育一遍;普通民兵應進行一般國防知識和國防後備力量知識的基礎教育。
三、教育時機和方法
根據民兵、預備役人員集中教育時間少、人員流動量大等特點,充分利用現有條件,結合工作任務,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抓好教育。
(一)結合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刊授教育、軍事訓練、整組點驗進行集中教育。
(二)利用徵集兵員、擁軍優屬、退伍安置和執行急難險重任務等實際工作進行教育。
(三)藉助重大節日、紀念日和參加各類活動,進行隨機教育。
(四)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大眾傳播工具和國防教育讀物,組織收聽、收看,參加刊授、函授,舉辦國防文藝演出、國防知識競賽等方法擴大教育面,提高教育效果。
四、教育保障
國防教育作為國民的基礎教育,是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必修課,要有一定的保障條件,以便長期、穩定、有效地開展下去。
(一)教育師資。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的師資,主要是各級黨、政、軍領導,人武、專武幹部,黨校、行政學校的教師,同時注意選拔民兵基層組織的骨幹擔任教員,還可聘請現役軍官和離退休幹部擔任兼職教員。
(二)教育教材。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的教材,以總政治部編印的《國防知識》和貴州省國防教育委員會編寫的《現代國防知識》為基本教材,同時可以參考《中國民兵》、《中國國防報》、《西南民兵》、《國防大視野》等報刊的有關內容。
(三)教育時間。對預備役部隊、應急分隊、基幹民兵,每年進行四次國防教育課;普通民兵每年進行兩次國防教育課,主要結合兵員徵集、整組點驗和利用重大節慶日進行;參加年度訓練的民兵、預備役人員,可利用訓練中10%的政治教育時間安排國防教育。
(四)教育陣地。以民兵訓練基地、青年民兵之家、國防教育基地為主陣地;以當地宣傳、文化教育設施以及烈土陵園為國防教育的固定場所。同時建立資料室、錄像室、電化教學中心等。
(五)教育經費。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的經費,按照《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有關規定,縣政府的財政預算撥一點,從民兵事業費中解決一點,還可以在有關國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籌集一部分的方法解決。
五、教育組織領導
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縣人武部與國教辦共同負責實施。縣委宣傳部要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積極協助軍事部門抓好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要結合徵兵、整組點驗、執行任務、軍事訓練等項工作開展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縣人武部要把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作為重要職能工作,切實抓好;擬制教育計畫,培訓教學骨幹,調研和解決國防教育有關問題;民兵、預備役部隊營連基層單位,要負責國防教育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要認真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有關部門應根據國防法律法規,抓好本系統的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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