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擬定全縣城鄉規劃管理規章、實施細則及城鄉規劃的行政技術規定。
(二)負責縣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召開規劃設計成果技術評審專家委員會會議。
(三)負責建設項目選址規劃論證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四)負責承辦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縣城總體規劃(含各行業專業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按授權審批詳細規劃;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組織城鄉設計及中心區和主要街道、沿河、沿江風光帶的景觀規劃設計;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五)負責城鄉規劃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市政管線等建設工程的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擬建項目的現場踏勘;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成果的規劃審查、審批;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竣工的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對全縣城鄉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實行規劃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城鄉規劃區內的各類不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和城鄉規劃區(不含縣城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違法建設案件。
(七)負責鄉、鎮總體規劃的審核報批和詳細規劃的審批;負責鄉、鎮、村莊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城鄉規劃設計、勘察測量工作及城鄉規劃勘測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核、註冊登記工作;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運用和管理;開展建設工程定位、放線、驗線工作,維護管理各類測量標誌。
(九)負責指導、監督鄉、鎮、村莊規劃管理工作。
(十)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城鄉規劃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事務、文秘、信訪、檔案、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城市規劃股
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參與可行性研究;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用地規劃管理;負責制訂縣城規劃區內土地出讓規劃,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參與土地出讓、轉讓工作;負責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工程規劃管理,提出建設工程規劃要求;負責建設工程設計規劃審查、審批,負責大型、重點地段及臨街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規劃評審;負責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臨時建設的管理與審批;負責建設工程的實地放線定位;參與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管理及道路管線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各層級規劃的編制委託、報批、審查、審批工作。
(三)鎮鄉規劃股
負責全縣各建制鎮(長鋪鎮除外)、鄉、村規劃區內各單位和私人建設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現場踏勘、選址、定點、修建性規劃、建築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核發鎮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鄉、村莊規劃區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指導各建制鎮、鄉、村總體規劃編制(修編)和審查、審批工作。
(四)法規監察股
負責組織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學習和貫徹執行;負責職能範圍內的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批報和下達,負責組織強制拆除行動;負責應訴涉及本局規劃執法的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建設工程的竣工規劃驗收工作。
審批程式
綏寧縣城鄉規劃區建房規劃審批程式
一、新建
私人建房
申請報告(村、居委會簽章及分管副縣長簽批意見)──縣規劃局(現場踏看,選址定點)──縣規劃信息中心(提供 規劃技術服務及編制 規劃設計要點)──規劃設計院(繪製 紅線圖)──縣規劃局(會審 紅線圖)──長鋪鎮(鄉)城建辦(領取 用地規劃申請表)──縣政務中心(辦理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縣國土局(辦理 土地使用證)──建築設計院(繪製 建築施工圖)──縣規劃局(會審 建築立面和平面方案)──縣招標辦、縣質監站、縣安監站、監理公司(辦理工程招標、質監、安監、監理等手續)──長鋪鎮(鄉)城建辦(領取 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縣政務中心(辦理 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縣規劃局(開工放線)──縣規劃局(±0.000及建築基礎、立面造型監察)──縣規劃局(房屋竣工經規劃驗收合格後,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換領(正本))
二、提供資料
1、申請報告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委託書(規劃技術服務、手續代辦)
4、承諾書(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
附:綏寧縣其它各建制鎮(武陽、李西、紅岩、唐家坊、金屋)規劃區規劃審批程式參照執行
一、改建、擴建
私人建房
申請報告(村、居委會簽章)、及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縣規劃局(現場踏看後,定點)──縣規劃信息中心──建築設計院(繪製 建築施工圖)──縣規劃局(會審 建築立面和平面方案)──長鋪鎮(鄉)城建辦(領取 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縣招標辦、縣質監站、縣安監站、監理公司(辦理工程招標、質監、安監、監理等手續)──縣政務中心(辦理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縣規劃局(開工放線)──縣規劃局
二、提供資料
1、申請報告
2、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委託書(規劃技術服務、手續代辦)
5、承諾書(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
附:綏寧縣其它各建制鎮(武陽、李西、紅岩、唐家坊、金屋)規劃區規劃審批程式參照執行。
綏寧縣城鄉規劃區建房規劃審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