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城鄉規劃管理局

隆回縣城鄉規劃管理局隸屬於隆回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回縣城鄉規劃管理局
  • 辦公地址:隆回縣桃洪鎮大橋路177號
  • 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等
  •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等規劃工作等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規定,合理制定城鄉規劃以促進全縣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擬定全縣城鄉規劃管理規章、實施細則及城鄉規劃的行政技術規定。
(三)負責縣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經常召開規劃設計成果評審專家委員會會議。
(四)負責建設項目選址規劃論證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五)負責組織本縣城鎮、鄉村和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含各行業專業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按授權審批詳細規劃,負責城市設計及中心區和主要街道、沿河、沿江風光帶的景觀規劃設計,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城鄉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包括種類市政管線)的規劃實施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擬建項目的現場踏勘,負責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成果的規劃審查、審批,負責各類建設工程竣工的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對本縣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實行規劃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城鄉規劃區內的各類不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依法受理建設單位和個人對違法建設行政處罰不服的行政複議申請。
(八)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城鄉規劃設計、勘察測量工作;負責全縣城鄉規劃信息系統的建設、運用和管理,開展建設工程定位、放線、驗線工作,維護管理城鄉規劃測量標誌。
(九)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十)負責指導、監督、檢查鄉鎮規劃管理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縣城鄉規劃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及綜合性工作總結,起草、印發有關檔案材料,負責公文、函電處理、信訪工作,負責單位考勤考核和勞動紀律的管理,負責單位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及車輛管理;負責規劃統計及其他業務統計、報表,負責單位的服務接待和辦事指南工作,負責各種規費的收取,負責單位財務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單位的資產管理登記,接洽和辦理有關財務方面的各類業務工作。
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建設、思想政治、計畫生育、扶貧建整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負責宣傳和職工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團工委:負責局機關青年、團員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有益的團活動。
建設用地規劃股: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和可行性研究,負責城鄉規劃區內用地的規劃管理,劃定建設用地定點紅線圖,參與並辦理城鄉規劃區範圍內土地出讓、轉讓的有關規劃管理工作,辦理與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股: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工程規劃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設計的規劃初審,劃定建設工程定點紅線圖,審核建築立面設計方案,辦理城鎮、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及風景名勝區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手續,負責建設工程的實地放線定位與驗收,辦理與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技術管線股:負責編制用地規劃條件、工程規劃要求等技術檔案,負責用地、工程項目審查的技術把關,負責各類管線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各項專業規劃編制的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地形圖的測繪及管理,負責城鄉規劃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建立、更新和維護工作。
規劃勘測設計院: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專項規劃設計、項目選址的可行性研究,建築物主立面方案設計,地形圖測繪,工程測量。
法規股:負責組織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學習及貫徹執行,負責職能範圍內的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報批和下達,負責應訴涉及本局規劃執法的行政訴訟案件,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規劃驗收工作。
規劃監察大隊:負責建設項目審批後的放線、驗線和跟蹤管理,負責對建設工程進行檢查登記並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章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負責組織強制拆除行動,組織協調建設工程中有關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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