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冷靜期

結婚冷靜期

結婚冷靜期是網路流行語,形容準夫妻雙方因準備結婚而來到民政局,查看對方的各項犯罪、處罰、徵信、家暴、網路發言是否被舉報等記錄,在了解了對方的各項記錄後可以冷靜幾天再決定是否要領結婚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結婚冷靜期
  • 性質:網路流行語
引用示例,輿論熱議,

引用示例

離婚冷靜期有沒有必要另說,但結婚冷靜期需要設定一下。

輿論熱議

2021年1月,上海市政協委員徐珊珊在上海兩會上遞交提案,建議設定“結婚冷靜期”,以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權。此事引發輿論熱議,一度登上網路熱搜榜。
結婚前是否需要“靜靜”?
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否則另一方可以請求撤銷婚姻。而在徐珊珊看來,婚前知情權範圍遠不止重大疾病,對婚姻關係建立及存續有重大影響的因素還有不少,如是否曾受過刑事處罰?婚前是否有重大債務?
上海已婚市民胡康表示,結婚涉及財產、倫理、個人名譽、社會形象等問題,應適當設定“冷靜期”。
與此同時,也有不少反對的聲音。
“冷靜期”是否侵犯婚姻自由?會降低結婚比例?
建議中的“冷靜期”其實是“登記調查期”,是一種特定目的的“冷靜期”。不能在申請登記當天領證並非設定行政門檻,出發點在於保障雙方知情權和保障婚姻意願真實,登記生效與否的決定權仍在雙方。雙方也可以在書面明確放棄“登記調查期”的情況下直接領證。
“冷靜期”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結婚前應了解對方哪些信息?一些網友表示,了解得太少自己不放心,打聽得太多對方不舒心。對於“冷靜期”的可操作性,一些專家持不同意見。“設定這樣的冷靜期會增加政府公共服務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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