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醫療保障局

納雍縣醫療保障局

納雍縣醫療保障局,是納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4月,被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表彰為“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納雍縣居仁街道雍和世紀城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執行和擬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
(二)組織擬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及醫療救助資金的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執行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執行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推進“放管服”改革。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調整。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劃入縣醫保局。
(十三)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調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十四)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全縣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承擔信訪、應急、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擔扶貧開發、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目標績效、離退休幹部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督促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股。組織擬訂和執行醫療保障、醫療救助工作規劃,承擔機關所屬單位預算、決算、統計、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及計算機網路安全、維護管理。組織起草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險的相關制度。承擔代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內部合法性審核工作、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前置合法性審核工作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承擔法律顧問和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相關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擬訂和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和執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貫徹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離退休人員及其遺孀醫療待遇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四)醫藥服務管理股。擬訂和執行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和執行定點醫藥機構管理辦法、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及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擬定藥品、醫用耗材價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五)基金監管股。擬訂和執行醫療保障醫療救助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內控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表彰為“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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