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處罰亦稱行政處分、紀律處分。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依據有關法規,按行政隸屬關係,給予犯育輕微違法失職行為,尚不夠刑事處分的所屬人員的一種制裁。在中國,根據1957年國務院頒發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紀律處罰共分8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紀律處罰
- 別名:行政處分
紀律處罰亦稱行政處分、紀律處分。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依據有關法規,按行政隸屬關係,給予犯育輕微違法失職行為,尚不夠刑事處分的所屬人員的一種制裁。在中國,根據1957年國務院頒發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紀律處罰共分8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
紀律處罰亦稱行政處分、紀律處分。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依據有關法規,按行政隸屬關係,給予犯育輕微違法失職行為,尚不夠刑事處分的所屬人員的一種制裁。在中國,根據1957年國務院頒發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制定該條例旨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2023年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2023年12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單行本,已由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國發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單行本,已由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國發行。
黨的紀律處分是黨的組織對於違犯黨紀的黨員,根據其錯誤性質和情節的輕重,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罰。黨紀處分是對違紀黨員採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組織手段。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
第四十條 運動員或運動隊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比賽,教練員、運動員、工作人員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將參照《全國學生足球比賽紀律處罰辦法》中的有關條款給予相應處罰;第四十一條 在學校系統國家隊集訓、比賽期間,因違規違紀被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嚴格黨的紀律是全體黨員及全體黨部最初的最重要的義務”,同時還規定了不執行上級機關的決議及其他破壞黨的行為的黨部則給予警告,改組、重新登記(解散組織)的處罰;是黨員個人的則給予警告、取消工作、留黨察看及開除黨籍等處罰。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精編版)》是2018年8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內容簡介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通知指出...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紀律處分條例(試行)》是為了維護團章和其他團內規章,嚴肅團的紀律,純潔團的組織,保障團員民主權利,教育團員堅決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團的決議的貫徹執行,根據《中國共產...
第二條 處罰原則 中國檯球協會紀律委員會遵循獨立、公開、公正、公平,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違規、違紀行為依規依紀進行處置和處罰。相關行為涉及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
部門規章。由國家監察部等三部委2008年6月30日聯合發布並予以實施。目的在於嚴格執行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責任制,切實落實領導責任,懲處信訪工作違紀行為,維護信訪工作秩序,保護信訪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規定》共...
被免予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第二十條 被勞動教養的,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第二十一條 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第四節 處分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 處分影響期滿,由受處分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部門...
(十)其他處罰。第十五條 通報批評 通報批評是對違規者的一種最輕處罰,同時起到如再次出現違規行為,將對違規者實施某一紀律處罰的作用。第十六條 警告 警告是較輕的一種處罰,同時起到如再次出現違規行為,將對違規者實施進一步處罰...
本書通過表格的形式,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兩個條例的條款逐條進行詳細具體的闡釋。作品目錄 編輯 語音 前言 上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明表釋 第一編 總則...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析》是法律出版社2019年3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彭陽春。內容簡介 本書立足於作者近20年相關工作經驗,以2018年8月中共中央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條文規定為脈絡,從理解和適用上闡述其...
風紀股長會由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員若干人組成。主任及多數委員應擁有法律職業資格。依據國際足聯、亞足聯有關規定,本會制定紀律處罰種類如下:(一)對自然人和法人的紀律處罰種類 1.通報批評。2.警告。3.罰款。4.退回獎項。5.禁止轉會...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釋義》是2018年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法規室。內容簡介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法規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法規室編寫的《中國共產黨紀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新修訂)(64開)》是2018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內容簡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新版》是2018年9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採用大字字型排版,並在每個條文前附加編者備註的條文主旨,便於讀者閱讀查閱。另附《中國...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是2010年經國務院批准,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公布的一部系統規範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紀律以及對違反紀律行為給予處分的部門規章。出台背景 公安機關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專門力量,擔負...
《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是深交所修訂並發布的實施辦法。發展歷史 2024年1月12日,深交所修訂並發布《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2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進一步築牢全面加強監管的制度基石...
...(展開全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註解釋義(貪污賄賂行為卷)》內容簡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我們黨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維護黨的紀律、保障黨員合法權利的一部重要法規,是規定哪些行為是違反黨的...
開除黨籍是最嚴重的一種黨的紀律處分。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依據 《中國共產黨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過)第四十條 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
處罰規定 以下內容均出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處分情形 第二十七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加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定義 加重處分應當與從重處分區別開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從重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從重處分,是指在本條例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重的處分。定義 從重處分應當與加重處分區別開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加重處分,...
第三條 學生在學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本規程給予紀律處分。第四條 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根據其錯誤性質、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以下六種處分:(一)警告;(二)嚴重警告;(三)記過;(四)留校...
《雲安中學學生違紀處分細則》是雲安中學在執行學生違反紀律時的依據。該《細則》結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學生守則》、《雲安中學德育評分細則及標準》、《雲安中學學生宿舍守則》等執行。總則 第一條 為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
是鞏國勞動紀律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據1982年國務院頒布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對於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分別情況給予處罰:(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