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歐洲學者總結二戰後創新產品設計,以價值論、運籌學、系統論為基礎,提出了系統設計論。
系統設計認為設計是科學知識一產品,即套用科學知識,綜合考慮材料、技術條件、社會需求、經濟環境等因素進行產品設計。
系統設計論:傳統設計把設計分成獨立、互不相關的若干部分。各子部分設計較少考慮彼此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相互協調關係。只在子系統中孤立、局部地設計,其結果並非系統全局最優。
系統設計論認為:設計系統不是孤立、靜止的。它由若干子系統構成。系統內部各子系統之間相互依存、相互關聯;系統與外部環境、條件也相互影響、相互關聯。設計必須考慮子系統各部分的相互關聯與作用,考慮系統內部與外部相互制約與相互協調,在全局條件下達到系統最優。
據設計創新性,設計類型分為:創新設計,革新設計、變參設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系統設計論
- 組成:若干子系統
- 特點:相互依存、相互關聯
- 分類:創新設計,革新設計、變參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