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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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當時基督教在羅馬帝國還是非法宗教,各方面勢力都在壓制基督教發展,可是基督教強大的吸引力使它逐漸在帝國盛行起來,為了向日益盛行的基督教尋求支持,也為了聯盟另一奧古斯都李基尼烏斯,公元313年君士坦丁決定與其在米蘭會晤,並將自己的妹妹康士坦提婭許給李基尼烏斯。因為李基尼烏斯當時軍事力量也很強大,並且擁有巴爾幹半島和伊利里亞等地。會上雙方達成共識,並共同簽署了著名的“米蘭敕令”,它是一條關於宗教寬容的敕令。
“敕令”承認基督徒同其他異教徒一樣具有同等的信仰自由權,歸還給他們被沒收的教堂和教會財產,免除了基督教僧侶個人對國家的徭役義務,規定主教有權審判教會案件。從此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合法宗教,成了國家政權的精神支柱。
背景
頒布
君士坦丁大帝執政後,他發現基督教對於信奉“多神”的羅馬來說是一種造反和破壞的力量,而在基督教內部卻有一股統一的和有組織的力量,耶穌的精神在全羅馬帝國甚至在帝國範圍以外都形成了一個巨大的自由結合的團體契約,它提供了道義上團結一致的惟一希望。於是,君士坦丁大帝在他必須統治的偏見者和追求私利者的巨大混亂之中,看到了這種團結一致的希望,只有這種希望,才能為組織意志提供便利。於是在313年,君士坦丁和東部的奧古斯都李基尼烏斯聯合頒布了《米蘭敕令》,其內容是:“……我們在此前發布的一些意在敦促大家崇敬諸神的敕令已使許多基督教徒陷於危險和苦難之中,其中許多還喪失了性命,……至今不能參加任何正常的公眾宗教活動,為此我們本著一向寬大為懷的宗旨,決定對那些不幸的人格外開恩。……我們希望我們的寬容將會使得基督教徒們在他們所崇拜的神前禱告時勿忘為我們的安全和繁榮、為他們自身以及為共和國祈禱。”
內容
“儘管為了保證帝國的統一和安全有許多重大問題使我們日夜操勞,但我們仍時刻不忘改正各方面的錯誤,使一切都能恢復羅馬的古制,並重振羅馬的公眾秩序。我們還特別希望使那些拋棄他們的祖先所建立的宗教和儀式,狂妄地厭棄古代的一切做法,完全憑自己胡思亂想憑空造出一些荒唐的法律和奇談怪論,並在我們帝國的不同省份自行組成社團的受矇騙的基督教徒們重新回到理性和合乎自然的道路上來。我們在此前發布的一些意在敦促大家崇敬諸神的敕令已使許多基督教徒陷於危險和苦難之中,其中許多還喪失了性命,而且還有更多的人,由於始終仍堅持其瀆神的愚蠢做法,至今不能參加任何正常的公眾宗教活動,為此我們本著一向寬大為懷的宗旨,決定對那些不幸的人格外開恩。
我們今後將允許他們自由表達各自的想法,只要他們永遠不忘對已公布的法律和政府抱著適當的尊敬,他們便可以毫無畏懼,不受任何干擾地在各自的會場中集會。我們馬上還將另有一道敕令將我們的意圖告知各法院法官和地方行政官員,我們希望我們的寬容將會使得基督教徒們在他們所崇拜的神前禱告時勿忘為我們的安全和繁榮,為他們自身以及為共和國祈禱。”
影響
君士坦丁放開對基督教的限制絕不是為了使它成為正式的國教,但是他制訂的法律和其他的政策都有力地促進了它的發展。在君士坦丁統治時期,他頒布法令賜予基督教以諸多特權,如教會有權接受遺產和捐贈,教會神職人員能夠豁免賦稅和徭役,信奉基督教還成了晉升國家高級職位的一條捷徑。他本人還建造了多座知名教堂,如耶路撒冷聖墓教堂等。經君士坦丁之後,基督教的地位已不可動搖,開始了在西方文化史上惟我獨尊的時代。
隨著古羅馬帝國的分裂,基督教也同時一分為二,以君士坦丁堡(拜占庭)為中心的東正教和以羅馬為中心的天主教東西對峙。在西歐文明的重建過程中,羅馬主教乘機提高自己的地位。格里高利一世極力擴展羅馬主教的權勢,西方的主教中惟有他可以稱“教皇”,成為西方教會公認的領袖。為與之抗衡,君士坦丁堡主教也在595年自稱“普世牧首”(也譯作“宗主教”)。雙方日益激化的矛盾終於導致了分裂,1054年,遭受了嚴酷考驗的基督教分為天主教和東正教兩大派。
16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又使基督教產生了新教、安立甘宗、信義宗、歸正宗和其他各種教派。19世紀是基督教傳播史上的“偉大世紀”,在這個世紀裡,基督教被傳到世界各地。
在基督教的教義中,人是按照天主的形象造出來的,因此在天主彰顯自己的作為時,人必然起決定性的作用。既然人反映天主的形象,天主在實踐自己的計畫時就必然要求人的合作。天主和人互相緊密依附,可以說天主和人是互相為了對方的緣故而存在的。根據基督教教義,教會是由天主選的人組成的末世團體,聖神澆灌於教會的生命過程中;教會由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們組成,其中既有猶太人也有非猶太人,教會成員都是“新以色列人”,都是天主的選民;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的成員都是建造教會大廈所用的“活石”由教會在世的代表——磐石教宗引導。
歷史評價
君士坦丁大帝是使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正式宗教的皇帝,從此基督教成為帝國的精神支柱。基督教由此在歐洲大規模公開傳播,為其成為世界第一大宗教奠定基礎。
歷史意義
君士坦丁頒布米蘭敕令的歷史意義
羅馬帝國最初信奉傳統的氏族、家庭的神祇,反對異教,特別是反對基督教在帝國境內傳播。這是因為基督教的傳人否定羅馬神,危及羅馬統治者的神權統治。所以,就導致羅馬帝國對它的迫害與鎮壓。 但羅馬帝國的殘酷迫害不能阻止基督教的傳播,甚至連戴克里先皇帝的妻子也信奉了基督教。到公元4世紀初,羅馬帝國境內信奉基督教的信徒多達600萬人。基督教不僅在帝國上層迅速發展,而且深入到軍隊。
面對基督教勢力的日益增長,羅馬統治者逐步認識到基督教這一新生力量有克服帝國思想危機的作用,開始對它採取了寬容與懷柔政策。
到君士坦丁時,由於基督教被統治階級利用的條件已經成熟,因此,君士坦丁便改變政策,開始承認它的合法地位。
公元311年,君士坦丁為利用基督教為他的統治服務,就與東部地區領袖李錫尼聯合發布《寬容敕令》,準許基督教徒信教自由,不受歧視。
公元313年君士坦丁與李錫尼又共同頒布著名的《(米蘭敕令》,承認基督教的合法地位,發還過去迫害時期沒收的教會財產。
這是羅馬法律上第一次承認基督教會可擁有財產權。這道敕令可以說是基督教史上的里程碑,是羅馬帝國對基督教從實行鎮壓的政策轉為依靠、扶植、利用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