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

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由中宣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舉辦,活動從1988年開始,每兩年舉辦一次。

2018年10月,《關於舉辦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發出,向全國徵選見義勇為英模候選人事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
活動背景,評選經過,評選辦法,

活動背景

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1988年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發起,中央政法委、中央軍委政法委、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大力支持。
已成功舉辦了十三屆,共表彰獎勵了白雪潔、李學生、殷雪梅、張青彬、王東、張麗莉、王錫義、刁娜、沈星、張鵬、姜順玉、羅臘英、張波等1323名英模。他們的英雄事跡可歌可泣,感人至深,充滿正能量,激勵著一代代中華兒女堅強不屈、奮發圖強,為倡導見義勇為精神,弘揚社會正氣,深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了重要作用。

評選經過

評選辦法

將評選出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含英雄群體)10名(個),全國見義勇為模範(含模範群體)50名(個)。獲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的個人,獎勵10萬元人民幣,犧牲的英雄追加10萬元慰問金;獲得全國見義勇為英雄群體榮譽稱號的群體,共獎勵20萬元人民幣,英雄群體中犧牲的個人,追加10萬元慰問金;獲全國見義勇為模範榮譽稱號的個人,獎勵5萬元人民幣,犧牲的模範追加10萬元慰問金;獲得全國見義勇為模範群體榮譽稱號的群體,共獎勵10萬元人民幣,模範群體中犧牲的個人,追加10萬元慰問金。
各地各部門推薦的候選人,主要從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湧現出來的見義勇為人員中產生;2019年2月,英雄(群體)、模範(群體)候選人的主要事跡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等媒體和人民網、新華網、中國軍網等網站上刊登,面向全國公示,發動公眾投票。將適時在北京召開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表彰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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