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是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發出的通知。
2018年10月,《關於舉辦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發出,向全國徵選見義勇為英模候選人事跡。
通知發布,通知解讀,
通知發布
2018年10月,《關於舉辦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發出。
通知解讀
《通知》提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成果轉化為生動實踐。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充分調動民眾參與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積極性,廣泛發動民眾參與推薦和評選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推出事跡突出、民眾認可度高、示範引領作用大的英雄模範,充分展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的豐碩成果,大力開展宣傳和學習見義勇為精神系列活動,倡導見義勇為精神,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把扶正揚善、扶危濟困、見義勇為的榜樣力量轉化為億萬民眾的生動實踐,形成人人崇尚英雄、學習英雄、爭做英雄的良好氛圍,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和社會誠信建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為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評選表彰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把組織評選表彰的過程變成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的過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過程,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過程;評選表彰工作要充分體現民眾性,立足社區、企業、村鎮、學校、連隊、機關等基層單位,確保評選出的英雄模範事跡過硬、代表性強,可歌可泣、可信可學,使民眾在參與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宣傳工作貫穿評選表彰活動始終。各主辦單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軍隊各單位要組織主要新聞媒體、網站,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各地見義勇為工作先進經驗,大力宣傳見義勇為英雄模範的感人事跡,努力擴大活動影響,營造全社會“崇尚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濃厚氛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權益保障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英雄模範的關愛,充分體現英雄模範享有崇高社會地位、廣受社會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