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由國務院於2021年5月批准並公布。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要求,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紮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工作,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精神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 公布時間:2021年5月24日
- 發布單位:中國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