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決議

1981年3月6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1.03.06
  • 實施時間:1981.03.06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為了有利於國務院直接管理財政經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撤銷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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